
不能让“毒”儿歌侵扰腐蚀儿童
“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老虎不在家,就去找它妈。它妈想打架,就赏它妈两个大嘴巴……”前段时间,有网友反映,自己用网络电视给孩子播放儿歌时,竟然出现了这样一首改编的儿歌,歌词让人感到不适。有不少网友认为:怎么会有这种儿歌?简直就是教坏小孩的“毒”儿歌,应该下架。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类似家长口中的“毒”儿歌并非个例。一些儿歌中或掺杂脏话,或宣扬暴力,或带色情词汇,还有的歌词怪异。(3月21日《法治日报》)
每个人的童年都缺少不了儿歌的陪伴,儿歌是童年记忆的一部分,是引导儿童快速建立认知的有效方式。在短视频时代,为儿童创作和提供有文化、有道德、有质量、易传唱的优美儿歌,充实儿童的精神生活,促进儿童形成良好的世界观、价值观,让儿童的心灵世界纯洁美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正处于生长发育期的儿童,尚未形成正确的“三观”,且接受能力、模仿能力很强,“毒”儿歌可能扭曲儿童的认知,使他们以丑为美、是非不分,可能增加孩子们之间的摩擦、霸凌等情况发生,还可能造成孩子早熟等不良后果,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可估量。
“毒”儿歌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电子产品广泛应用,儿歌成人化、庸俗化的问题,也有优秀儿歌创作、录制、传播、推广不力或滞后,不适应儿童成长需要和时代发展的问题。但更深层次的问题,还在于目前我国对儿歌的审核监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儿歌对孩子们精神世界的引领作用,对网络平台上的儿歌内容审核没能做到滴水不漏,导致有“毒”儿歌在多种渠道发力流传。
“毒”儿歌,有的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有的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有的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毒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杜绝有“毒”儿歌,堵塞有“毒”儿歌的传播通道,亟须两手抓。即一手抓网络文化传播推广领域,推进完善儿歌的审核机制,落实儿歌的监管责任;一手抓儿歌的创作繁荣,以优秀儿歌占领网络宣传阵地,让儿童健康成长免受“毒”儿歌的侵扰和腐蚀。这两手既有关联,也有区别,是限与放、管与疏的统一。前者是提高儿歌的门槛,将有“毒”儿歌拒之门外,后者是鼓励创作优质儿歌,让好儿歌更多、传播更广、收效更大。
对儿歌的审核监管,是一项涉及文化、市场、司法、网络、家庭、未成年人教育等部门的大事,有关部门应当坚持快速响应、依法制裁和协同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在儿歌创作、录制、传播、推广和审核等方面依法履职,积极有效活跃网络文化,提升儿歌等网络文化产品的质量,彻底改变儿歌领域的失范失序状态,让儿歌为培养、教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