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
近期,全国妇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巾帼暖人心”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的通知。通知明确,加强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重点关注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建立健全约谈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为妇女公平就业创造良好环境。(3月27日新华网)
《2024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超半数职场女性遭遇性别歧视,求职被问婚育的占比高达48.8%。用人单位违法对劳动者进行就业歧视,劳动者没有有效的救济途径寻求帮助,违法的用人单位也得不到应有的处罚,这就使得就业歧视女性现象呈愈演愈烈之势。基于此,全国妇联等十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加强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重点关注就业性别歧视问题。
不可否认,女性是社会和家庭的重要支撑力量,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何改善女性的职场环境和发展条件,是实现社会文明和谐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换言之,治理就业性别歧视,加强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才能更好实现男女平等。要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城乡基层组织和各社会团体的作用,提高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女性保护机制,为妇女公平就业创造良好环境。同时,设立公共教育平台和服务载体,提高女性的法律意识,培养女性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使广大女性学会通过合法的途径,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治理就业性别歧视,宜堵更宜疏。一方面,在全社会倡导关爱女性、尊重女性、优待女性的行为规范,坚决抵制和打击歧视女性、同工不同酬、性骚扰等不良风气和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女性也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崇尚积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做到自尊、自爱、自立、自强,通过建功立业、敬业奉献,去体现女性的价值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