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谈《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
——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谈《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本报讯(记者马付才) 国务院近日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8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13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3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这次修改和废止的部分行政法规,遵循的总体思路是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处罚方式,做好与上位法的衔接,以便使行政法规更加符合社会实际需要。通过打包方式对修改幅度较小、修改内容比较成熟、各方面意见相对比较一致的行政法规项目进行一揽子修改和废止,既能够维护法规的权威性和相对稳定性,又能快速有效地适应经济社会的变化和改革发展的需求,解决面临的一些新问题或者出现的一些新情况。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此次修改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建立企业信用修复制度,支持企业便捷高效重塑信用,推动修复结果共享互认;完善企业退出机制,规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聚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执法公正司法等民营企业的核心关切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同时,司法部还将加快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规项目的制修订工作,从法律和制度上把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