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专栏
谢德先:本委已受理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观澜)案【2024】144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你可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5号观澜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取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联系电话:0755-29494220)。本委定于2024年5月10日9时30分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5号观澜便民服务中心A栋观澜派出庭仲裁二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蒋梅:本委已受理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观澜)案【2024】145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你可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5号观澜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取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联系电话:0755-29494220)。本委定于2024年5月10日9时30分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5号观澜便民服务中心A栋观澜派出庭仲裁二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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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翠丽:本委已受理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观澜)案【2024】148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你可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5号观澜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取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联系电话:0755-29494220)。本委定于2024年5月10日9时30分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5号观澜便民服务中心A栋观澜派出庭仲裁二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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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晨旭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朱丹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4】351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05月27日上午09:30在民治劳动仲裁一庭(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老村28栋7楼706-707)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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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晨旭控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朱丹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4】351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05月27日上午09:30在民治劳动仲裁一庭(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老村28栋7楼706-707)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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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中盛鸿信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二):本委受理张其强诉你及深圳远达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一)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福永)案【2023】3367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工资差额及双倍工资差额共计46783.33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劳动司法大楼101仲裁立案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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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建总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杨东华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福永)案【2024】3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14时15分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劳动司法大楼三楼劳动争议仲裁院福永派出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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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迪娜:本委已受理深圳市永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福永)案【2024】9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5月23日下午14时15分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劳动司法大楼三楼劳动争议仲裁院福永派出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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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邦国际物流(山西)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梁乾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福永)案【2024】23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5月24日上午9时15分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劳动司法大楼三楼劳动争议仲裁院福永派出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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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建总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杨应义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福永)案【2024】63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5月10日上午10时15分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劳动司法大楼三楼劳动争议仲裁院福永派出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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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回公务航空有限公司、北京榜样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肖瑶雯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航城)案【2023】3844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准予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04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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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东领、刘恩、叶文彬、丘文生、马祖益、曾勇强、于洋洋、龚志伟、王志超:本委已受理深圳市高飞易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4】411、412、413、414、416、417、418、420、421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5月9日下午14:30在新安派出庭仲裁三庭(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9)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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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蜀味记餐饮店,经营者:赵小丽:本委受理林亚琴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3】3725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4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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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电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彭江涛诉街电科技(海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3】3987号),现依法向街电科技(海南)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乡派出庭开庭(本庭地址:宝安60区西乡街道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管理办公室二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900063),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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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宝能置业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本委受理陈鑫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23797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准予申请人撤回对第三、四、五、六、七被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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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励窝人力资源服务(广州)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本委受理邓耀诉你、河森堡(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9960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第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7月12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人民币30761.90元,第一被申请人对该工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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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威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吴蕴璇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2864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5月9日10时30分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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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肖涛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2026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改期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5月12日15时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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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聚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黄昌太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23338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5月9日9时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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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飒芙商业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第三被申请人):本委受理邱琼英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22406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如下:一、确认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第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人民币96150.78元;三、第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28日工资人民币14735.75元;四、第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代理费人民币2225.61元;五、第一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出具离职证明,并注明工作岗位、劳动关系解除时间、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六、第一被申请人对第三被申请人上述第二、三、四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七、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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