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通知》,预防和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及时纠正用工违法行为,特别是推动根治欠薪、违法安排超时加班等社会关注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函两书”制度是工会及相关单位为提醒用人单位落实好劳动法律法规,或纠正其违法劳动用工行为而适用相关文书的制度简称。“一函”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两书”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该制度重在源头预防,目的是通过协调协商方式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迅速发展,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大幅增加,劳动者维权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实践当中,有些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往往会存在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支付加班费、不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以此来达到降低用工成本的效果。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遍存在法律意识不足、自我保护能力不强的问题,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困境。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事关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优势和工会在发现、排查劳动领域风险隐患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关于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等要求,进一步提高双方协作配合质效,推动劳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各级检察机关与工会组织要强化检察监督与“一函两书”衔接协作,把这一惠及广大劳动者的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为劳动者构建起全链条的保障体系,推动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提供法治保障。
保护劳动者、激发创造力,离不开制度机制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权服务机制,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为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不断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制度机制创新,推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坚持社会公平正义,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帮助广大劳动者排忧解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就一定能更好激发广大群众劳动创造的智慧和力量,筑牢更坚实的发展基础,汇聚更强大的前进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