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机关五年起诉涉税犯罪54176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占比约80%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近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嫌疑人19393人,提起公诉54176人。
据介绍,近五年,从检察办案情况看,危害税收征管刑事犯罪呈现出四大特点:一是罪名相对集中,虚开犯罪突出。近五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危害税收征管案件占整个刑事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总数的0.6%、12%左右。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和虚开发票罪两个罪名合计占91.9%,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占比约80%。二是犯罪呈现新特点,各种罪名交织。近年来虚开骗税犯罪规模化、复杂化、链条化特征更为明显,犯罪手法不断演变,网络平台成为虚开新渠道;不法分子通过增加环节、细化分工,拉长犯罪链条,涉及企业更多、地域更广;“税收筹划”等非法行为,涉及虚开、骗税、虚假结汇、伪造公文、洗钱、走私、逃避商检等,多种罪名交织,打击难度进一步加大。三是犯罪地域相对集中。涉税犯罪发案较多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省份及中西部经济大省。四是新业态、行业性逃税问题突出。贵金属、农产品、废旧物资、电子产品、石化、煤炭等行业仍是虚开骗税犯罪高发领域。跨境电商、直播带货等新兴经济业态迅猛发展,其业务形态、盈利模式、劳务关系等复杂多样,税收监管措施面临新挑战。文娱领域个别人员利用“阴阳合同”“股权增资”等形式,借关联企业名义取酬获利,或利用“税收洼地”转变收入性质,设立“空壳公司”实施虚开发票行为,逃避个税监管。
此外,为有力打击危害税收征管刑事犯罪,依法维护税收征管秩序,检察机关聚焦涉税犯罪高发多发、税收洼地等,坚持全链条一体化打击,从严惩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骗取留抵退税犯罪,持续保持刑事打击的高压态势。2023年,检察机关起诉涉税犯罪4580件9428人,较2022年上升15.9%、10.9%;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积极引导侦查,及时调取证据,五年来共提前介入涉税案件567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