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广州葡东按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申请人王新芳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巢劳人仲裁字817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陕西亿室家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王先锋与你公司因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一案(咸秦劳人仲案字[2023]533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裁决结果如下:确认申请人王先锋与你公司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如你公司不服本裁决,可在本裁决书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咸阳市秦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鼎硕伟业(北京)建筑劳务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谭献、黄秀先、蒙可嘉、蒙楷等4人与你单位有关支付工亡补助金等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罗劳人仲案【2023】3744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相关负责人,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及证据副本等仲裁文书。你单位可到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领取上述仲裁文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5月8日14时30分在本委3号楼三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你单位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宏丰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谭献、黄秀先、蒙可嘉、蒙楷等4人与你单位有关支付工亡补助金等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罗劳人仲案【2023】3744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相关负责人,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及证据副本等仲裁文书。你单位可到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领取上述仲裁文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5月8日14时30分在本委3号楼三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你单位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黄龙飞:本会受理的(2023)衢仲第859号申请人宁波矗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未在法定期限内选定仲裁员,本会主任依法指定薛宽担任独任仲裁员审理本案。本案定于2024年4月26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衢州市政务服务中心A座3楼)。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衢州仲裁委员会


  江苏绿满庭院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王碧全(身份证号码:422823197109262718)申请工伤认定一案,我局于2024年3月4日作出认定其为工伤的决定:《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412工认[2024]810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公告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立桃:原告彭机强与张立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将于举证及答辩期满后第4日即2024年4月30日9点(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珠藏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


  孟文莲:本院受理的四川农技小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追加你为四川农技小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山西雷邦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0683执异31号执行异议申请书副本、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意见及相应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3日内,逾期不提交不影响案件的审查处理,并视为放弃答辩的权利。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深圳市高亿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宋升文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光劳人仲(凤凰)案[2024]124号)。因你无法联系,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5月14日9时30分在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凤凰派出庭仲裁二庭(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办事处甲子塘第二工业区大岗路3号,联系电话:0755-23195941)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杨波:本委受理深圳市沃尔奔达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光劳人仲(凤凰)案[2023]1419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垫付的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人民币6137.60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第二工业区大岗路3号凤凰派出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程天虎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光劳人仲案[2024]105号)。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5月10日14时30分在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3楼,电话:0755-23421886)。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梵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高星俭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光劳人仲(马田)案[2024]45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申请。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田园北路雪仙丽科技园创意大厦2号楼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振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本委定于2024年5月11日10时30分开庭审理任本县与你方劳动报酬争议案(西咸劳人仲案字〔2023〕第2547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向你方依法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审理。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长路289号创新大厦8层西,电话:029-33356656。

  西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杭州杰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定于2024年5月11日9时30分开庭审理罗暎环与你方工伤待遇争议案(西咸劳人仲案字〔2023〕第2523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向你方依法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审理。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长路289号创新大厦8层西,电话:029-33356656。

  西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定于2024年5月11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韦进海与你方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西咸劳人仲案字〔2023〕第2358号),因无法联系,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向你方单位依法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审理。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长路289号创新大厦8层西,电话:029-33356656。

  西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东长天客运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周登与你单位有关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罗劳人仲案【2023】4010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相关负责人,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可到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领取上述仲裁裁决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裁决主要内容:第一被申请人深圳市致胜利商务有限公司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补足支付申请人周登2020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3日停工生活费55330元、补足支付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1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1986元、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174348元、支付律师费5000元以及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当事人不服本裁决的,可以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百仑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刘纯晶与你单位有关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罗劳人仲案【2023】3311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相关负责人,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可到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领取上述仲裁裁决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终局裁决主要内容如下:1.第一被申请人上海百仑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申请人刘纯晶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7907.44元;2.第二被申请人上海百仑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对第一被申请人上海百仑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义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申请人不服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委非终局裁决主要内容如下:1.第一被申请人上海百仑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申请人刘纯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86000元以及律师费4000元;2.第二被申请人上海百仑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对第一被申请人上海百仑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义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当事人不服本裁决的,可以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专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杨冰君与你单位有关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罗劳人仲案【2023】3341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相关负责人,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可到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领取上述仲裁裁决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主要内容:第一被申请人厦门方胜众合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申请人杨冰君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4000元以及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产假工资差额17146.20元。你单位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惠湾社管监字﹝2023﹞第401号 惠州市鑫达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9月21日,我局接到叶嫒婷投诉你公司拖欠工资共计18000元。我局已依法向你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惠湾社管监字﹝2023﹞第3769号),现我局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惠湾社管监字﹝2024﹞第400号),决定你单位足额支付拖欠叶嫒婷的工人工资及赔偿金36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的,我局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移送法院处理。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春回公务航空有限公司、北京榜样在线科技有限公司、飞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潘珈南、蔡丽如诉第一被申请人春回公务航空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北京榜样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飞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案【2023】3392号、3393号)已办结。因三名被申请人均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三名被申请人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潘珈南(深宝劳人仲案【2023】3392号)裁决结果如下:一、确认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于2023年8月31日解除。二、第一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如下款项:1.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工资152000元;2.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38668.02元;3.律师费4554.54元。三、第二、第三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蔡丽如(深宝劳人仲案【2023】3393号)裁决结果如下:一、确认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于2023年8月31日解除。二、第一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如下款项:1.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工资140000元;2.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34495.4元;3.律师费4587.36元。三、第二、第三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三名被申请人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前进一路91号公共就业服务大楼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两份仲裁裁决均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禧加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陈浩贤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案【2024】44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5月15日上午9:30在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三庭(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前进一路91号区公共就业服务大楼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穆远物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新安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石岩)案【2023】1527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上屋社区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集富大厦B座201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鸿正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宋颖颖诉深圳市鸿正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3】4524号),现依法向深圳市鸿正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5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乡派出庭开庭(本庭地址:宝安60区西乡街道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管理办公室二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900063),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艾尔春天美容会所:本委已受理王丽杰、邓文莉诉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艾尔春天美容会所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3】4525、【2024】9号),现依法向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艾尔春天美容会所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14时在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乡派出庭开庭(本庭地址:宝安60区西乡街道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管理办公室二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900063),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西网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广西网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谢宝新诉广西网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广西网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4】14号),现依法向广西网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广西网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5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乡派出庭开庭(本庭地址:宝安60区西乡街道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管理办公室二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900063),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俊致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张明昌诉中俊致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4】96号),现依法向中俊致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5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乡派出庭开庭(本庭地址:宝安60区西乡街道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管理办公室二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900063),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喀什集多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欧惜丽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4】365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05月21日上午09:30在民治劳动仲裁一庭(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老村28栋7楼706-707)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黄嘉琪、郭凤芹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2723、2729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改期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5月7日15时30分在第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杭州善融恒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彭焱诉你、深圳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2704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5月9日10时30分在第九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君道贵酿酒业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上海高酱酒业有限公司(第四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梁洪波诉你、深圳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1912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5月8日14时在第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丁坤坤:本委受理的你诉深圳狂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深劳人仲案【2023】18269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决定事项如下:对本案按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本委将不予受理。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陈满明:本委已受理启航商业咨询(深圳)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2425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5月9日10时30分在第七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马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上海锍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第四被申请人)、上海齐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第五被申请人)、上海高酱酒业有限公司(第六被申请人)、上海君道贵酿酒业有限公司(第七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肖涛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2026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5月12日15时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大东车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章淑娟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9293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对本案按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本委将不予受理。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湖北网中建设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李国祖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2737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5月7日9时30分在第十三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宋兵林(第三人):本委已受理胡小辉诉深圳星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2636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5月8日14时在第六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赵德丰:本委于2023年9月25日受理的申请人王海泳与被申请人赵德丰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3)唐仲裁字第543号], 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裁决。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唐仲裁字第543号《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唐山仲裁委员会[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风井路58号]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唐山仲裁委员会


  公开道歉信  本人张鑫鑫因琐事与艾莹莹发生纠纷,遂于微信群中多次言语侮辱艾莹莹。艾莹莹遂将本人起诉至文成县人民法院,后法院判决并出具了(2023)浙0328民初199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人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公开对艾莹莹进行赔礼道歉,澄清事实。现该判决书已生效,本人郑重声明如下:本人于2023年7月1日在微信群“贵族”内诋毁艾莹莹的言语系本人不负责任、信口开河而来的不实言语,该言语侮辱了艾莹莹的人格,侵害了艾莹莹的名誉权,违反了法律法规,给艾莹莹造成了不良影响,现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这一错误行为,在此特向艾莹莹表示我真诚的歉意。


  声明  常州伟博海泰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声明,文渭(身份证号码:610203197205225015),自2020年6月15日起受聘于本公司。自2022年3月起无故旷工,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劳动合同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因此,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6月30日起解除与文渭的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已于2024年1月29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文渭本人。现就文渭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事宜声明如下:1.文渭与本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23年6月30日解除,自解除之日文渭不再代表本公司,也不得以本公司的名义参与任何商业或非商业活动。2.文渭应在本声明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与本公司联系并完成工作交接。3.本声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韦春棉
  联系电话:18136912701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东路15号
  常州伟博海泰化妆品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4日



  遗失声明 封丘县城关镇小哈佛幼儿园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不慎遗失,证书统一信用代码:5241072739944071X4 特此声明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