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检联动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以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行政”工作探索为例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近年来,市县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深入,内外监督工作合力不断强化,但也存在一些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首先,“放管服”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新形势下,社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日益提高,这需要执法人员有与之相匹配的执法能力。其次,环保执法及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落实情况十分重要,但当前环保领域执法中仍存在“同山不同策”“同水不同标”“山水不同步”“污染在河里、根源在岸上、分段治理水难清”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对环保执法力量的统筹管理。再次,随着社会转型发展及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以民生需求为主导的社会矛盾日益增加,新型纠纷层出不穷,纠纷数量及化解难度增加。最后,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要注重整体性、系统性与协调性。当前,政府在面对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等行政执法难题时存在资源分散问题,法治政府建设的合力仍需加强。本文试以北京市门头沟区探索“检察+行政”工作为例,谈谈府检联动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府检联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

  以更高标准推动府检联动工作走深走实。比如,北京市门头沟区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在区人民检察院推动下,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于2023年6月正式印发《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行政”府检联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深入推动府检联动。

  “行政+检察”助力依法行政。一是探索实施“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实现有罪必究、罪责相当,出台《北京市门头沟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新型检警工作机制》;区检察院在区执法办案中心设置派驻检察室,设立引导取证办公室,通过制度机制明确案件通报、案件会商、案件咨询等事宜,通过事前掌握、事中参与、及时跟进等方式确保“行刑”有效衔接。二是实施“行政执法+行政检察”联动互促,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区政府牵头府检联动工作,强化区相关部门监督意识,推动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等涉重点领域执法单位与检察机关深入交流,共同开展专项监管。如联合开展“住有所居”专项活动,规范区域公租房、租房租赁市场和群租房治理等。三是“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检察监督”有机贯通,督促区域行政行为规范透明。门头沟区通过行政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深入配合,有效提升区域行政行为规范性。区检察院和区司法局通过常态化走访交流,除工作互通、案件互商外,联合开展执法规范性专项评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已形成深度联动机制。同时,针对区域转型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征收拆迁问题,互邀业务骨干参与集中研讨,共同推动问题解决。

  构建生态保护格局擦亮生态法治保护品牌。一是组建“生态法治工作室”,联防联控,绘就“地域间”生态法治保护同心圆。门头沟区组建了以区检察院主要牵头的生态法治工作室,率先开展“永定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由生态法治工作室牵头会同河北省涿鹿县、怀来县、涞水县检察院共同签署《环首都西部生态带检察共建协议》,为跨地域协作提供制度支持。二是打造“生态法治工作站”,共建共治,绘就区域“部门间”生态法治保护同心圆。府检双方借助相关制度就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狩猎等领域召开联席会议,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加强府检联动监督、案件共同商讨。三是设置“生态法治联络点”,互相促进,绘就“全社会”生态法治保护同心圆。区检察院从护林员、巡河员,以及10余支志愿服务队中选取志愿者500余名担任移动式生态法治联络员,开展生态法治宣传,使生态法治宣传走进人民心里。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建立重点保护区域的固定生态法治联络点。

  争议实质化解,助力政通人和。一是重视定分止争化解争议,确保区域政通人和。门头沟区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融入依法行政和行政检察履职全过程,建立事前调解、事中和解和事后化解的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依托“检察+行政”府检联动机制,检察机关协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涉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二是“12345+12309”联通民生热线与检察热线。区检察院与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联合签署《“12345热线+数字检察”接诉即办协作机制》,建立“检察+热线”合作机制,通过专班负责、每日传输、每周汇总、每月督促方式提升处理力度,及时发现纠纷线索,通过以“我管”促“都管”的方式推动环境治理、追讨欠薪等问题解决,实现法治服务零距离。

  强化协同治理,推动共建共治共享。一是“检察官+镇街委员”联通区域治理与基层执法,实现共促基层政府建设合力。门头沟区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检察官+镇街委员”联络机制,选派检察干警与区域镇街政府委员“一对一联络”,专项办理镇街依法行政痛点难点问题。2023年以来,区检察院和区司法局形成“镇街政法委员+检察官+司法所所长”联络模式,共同促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二是“两室一站”联通法律服务与市场主体,实现营商环境法治化。依托“府检联动”机制深化区域“放管服”改革,区检察院推动法治服务“向前一步”,建设“驻企检察官联络室”,开通定点法律服务“绿色窗口”和线上联络通道,为辖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依法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三是重视宣传教育推动普法,实现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双促进。区检察院依托“检察+行政”府检联动机制,打造“公检法司”实战联训平台,就执法司法实践问题开展专项实训,该做法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教学实践创新100例”。


  府检联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完善路径

  打造府检联动地方品牌,以更高水平法治建设推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比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区域法治政府建设实际情况,未来准备在以下两个方面继续努力:

  强化多方多领域联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强化多部门合作为抓手,不断细化涉企法治服务保障措施。深化行刑衔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以罚代刑”“有案不移”等行为,及时梳理、移送刑事案件中涉及的行政违法问题。深化推进公共利益协同保护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审计机关、税务机关在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中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整合区域检察资源,形成监督合力。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力促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比如聚焦区域涉拆历史遗留问题,对涉及征收拆迁领域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联合集中开展专项活动。建立沟通协调联合机制,织密协同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防护网,凝聚合力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健全府检数据共享平台,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情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程序规范化等。

  (作者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