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木兰有约”再出发

  本报讯(记者张君 焦新波) 近期,为更好地传递“木兰有约”燕赵巾帼法治宣讲经验,提高新生力量的普法宣讲能力,由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检察院主办的2024年栾城区“木兰花开”宣讲团工作经验交流会在石家庄市召开。

  2015年,在“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背景下,河北省妇联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调动省妇联团体会员积极性,发挥女性法律工作者的专业优势,联合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共同组织开展燕赵巾帼法治宣讲活动,并为活动起了一个寓意深刻的名字——“木兰有约”。

  为壮大法治宣讲团力量,由石家庄市栾城区检察院牵头,该院副检察长、“全国模范检察官”裴丽艳领衔,集结女法官、女律师力量,在“木兰有约”精神的感召下,打造出“木兰花开”法治宣讲组合。

  “木兰有约”燕赵巾帼法治宣讲作为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其背后的推动者和实践者值得敬佩和学习。在此次“木兰花开”宣讲团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木兰有约”燕赵巾帼法治宣讲活动的三名创始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女检察官协会原会长冯志毅、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处原主任李奋勇、石家庄市女律师协会原会长邓南燕,“木兰有约”助推人、河北省妇联权益部原部长韩红,分别讲述了“木兰有约”成立的背景,分享了法治宣讲活动中的亲身经历。她们的故事,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位“木兰”人。

  活动现场,“木兰花开”团队成员林晓坤法官、李建红律师、付译晨检察官以“如何讲好一堂法治课”为题,为参会人员上了一堂现场法治课。她们在分享心得时表示,每位“木兰人”都要带着真情实感,“带着一颗心、带着一批货、带着一份情”进行公益普法,让受众群体受益匪浅。

  “木兰花开”成员、石家庄市栾城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全国模范检察官裴丽艳,详细介绍了“木兰花开”坚守普法之路的故事。她表示,将继续传承“木兰”精神,带领法律人接力前行,将最专业、最权威、最优质的法治宣讲送到每一个家庭,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贡献巾帼力量,继续擦亮“木兰有约”普法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