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布8起破坏黑土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张若楠) 黑土地是我国十分珍贵的自然资源,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近期,公安部公布吉林桦甸刘某武等人非法采矿案、黑龙江黑河寇某鹏等人非法采矿案、辽宁铁岭刘某玉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在内的8起破坏黑土资源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中有7起盗挖的黑土有机质含量达到30%以上,属于受矿产资源法保护的泥炭资源。

  近年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党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昆仑”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黑土资源犯罪,破获了一批案件,全力守护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

  工作中,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黑土地及其周边生态环境保护,主动摸排线索,强化破案攻坚,重拳打击私挖盗采泥炭、黑土等突出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查处盗挖泥炭、黑土资源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推进专项打击纵深开展。在此基础上,公安部部署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公安机关去年11月以来,开展为期5个月的打击破坏黑土资源犯罪区域会战,形成了上下协同、聚焦发力的强劲态势。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心系“国之大者”,抓紧抓好打击破坏黑土资源犯罪工作,强化犯罪打击,坚决遏制私挖盗采泥炭、黑土等犯罪活动,为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贡献公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