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检察院:念好“三字诀”构建保护红旗渠一体化新格局

  本报讯(记者何毅 □赵连喜 通讯员郭冰琪) 2023年以来,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红旗渠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红旗渠司法保护,念好“融、护、联”三字诀,推动构建一体化保护新格局。


  “融”字赋能,助力红旗渠精神传承

  林州市检察院强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让红旗渠精神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过程中浸入检察血脉。

  筑牢支部堡垒。该院充分发挥支部在业务工作中的指导作用,部门负责人兼任支部书记,实现党务业务“一肩挑”,推动党建与业务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促进党的政策快速贯彻落实。

  深化红色教育。该院把红旗渠作为生动的“教科书”,开展“重走红旗渠”“青年洞前话青春”“红旗渠建设特等模范作报告”等亲历性教育活动,在现场体验红旗渠建设成就过程中,引导青年干警摒弃“骄娇”二气。

  发挥品牌效应。该院立足检察实践,总结提炼出“渠润检察蓝 我护红旗渠”党建业务融合“三常九做”工作法,通过“常温修渠事、常走渠畔路、常为护渠人”,树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担当意识,涵养“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精神品格,并把品牌效应转化为检察发展动能。


  “护”字增效,保障红旗渠发挥水利效能

  林州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力保障红旗渠农田灌溉作用发挥,护航农业生产。

  聚焦“护运行”。该院针对修建沿太行高速造成4处渠段损毁,主要工程设施年久失修等影响农业生产问题,分别向水利、文保及沿渠乡镇发出6件公益诉讼诉前或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截至目前,被毁387米渠体已完成修复或改道,解决了周边3个乡镇23个行政村共计15050亩的农田灌溉问题,3处工程设施已列入乡镇和渠管单位修复计划。

  聚焦“保水质”。该院针对沿线乡村和农家院向渠内排放生活污水废水、养殖农户垃圾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向沿渠乡镇发出2件诉前检察建议。通过整改,已封堵排污口21处,维修下水管道3处,新铺管道1处,清理养殖农户2处,切实保障农田灌溉水质安全。

  聚焦“优环境”。该院针对在红旗渠工程设施上乱涂乱画、周边生活垃圾长期堆放及通信线路在渠体上私搭乱挂问题,先后向相关乡镇发出2件诉前检察建议,目前已对涂画广告及周边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通信线路改道问题已督促相关公司限期整改。


  “联”字聚力,凝聚红旗渠保护共识

  林州市检察院以检察之力凝聚联合保护合力,全力推进红旗渠溯源治理,有效推动构建“检察+”多元保护格局。

  采取“检察+行政”,促进部门协同。该院与文保、水利、林业和渠管单位等部门构建协作机制,建立联合巡查、联席会议、线索移交等制度,挂牌设立联络办公室,加强与各行政机关、沿线乡镇日常联络、会议磋商和案件讨论。截至目前,通过信息共享和座谈交流,已获取红旗渠保护公益诉讼线索127条。

  采取“检察+检察”,推动跨域协作。该院牵头推动安阳市检察院、林州市检察院分别与山西省长治市检察院、平顺县检察院会签《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建立“红旗渠及其源头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完善线索移送、调查取证、生态修复、巡查调研等办案联动机制,为保障红旗渠源头及其沿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目前,已开展座谈磋商6次,联合巡渠3次,相互移交线索7条。

  采取“检察+群众”,强化社会参与。该院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红旗渠保护案件办理,实现调查核实、公开听证、宣告送达和跟进监督全过程参与,承办检察官认真听取并采纳意见建议。在“世界水日”等特殊节点,先后3次到红旗渠主要地段开展送法进乡村等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提升红旗渠保护意识,鼓励群众发现并举报红旗渠保护违法线索,共同守护红旗渠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