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王本富:原告李建琼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6日9时在本院老林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安徽美芮建工有限公司:申请人胡正新诉你劳动争议一案(皖巢劳人案字[2023]824号),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安徽沧源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凌家清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巢劳人仲裁字649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大街支行:申请人邢晶萍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3]第746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电话:029-87610591。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厨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张少阳、苗慧花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3]第328、329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电话:029-87610591。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辽宁卓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4年3月20日14:10开庭审理申请人张狮林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西新街3号海星大楼东侧西安市总工会信访室,联系电话:029-87218033。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许昌雷风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张勇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3〕第1052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219683。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海创恒源商贸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4年3月13日10:30开庭审理申请人万秀丽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219683。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秦都酒店(西安)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孙桂花、孙甲岐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结。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3]第1144、1131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535。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本委定于2024年3月19日10时30分开庭审理王腊芹与你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争议案(西咸劳人仲案字[2023]第2259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向你方依法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审理。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长路289号创新大厦8层西,电话:029-33356651。

  西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四川星辉智慧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辜际正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广劳人仲案〔2024〕158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方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十日内。定于2024年3月20日15时在广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一庭开庭审理,地址广汉市天津路西一段4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

  广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贵州匠仁天造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定于2024年3月13日14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申请人李海强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市劳人仲案字(经开)〔2023〕第3976号),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明光路166号凯瑞E座103室,联系电话:029-86529981。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依法缺席审理。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开派出庭

  2024年1月23日


  陈锐、焦文君、陈奋:本会依法受理了黄翠霞申请与你方之间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2023)佛仲字第2868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仲裁规则、金融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3月15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签收结案文书的时间为2024年5月5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第16层】。

  佛山仲裁委员会


  本院于2023年7月28日立案受理了申请人玉环舒腾阀门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4年1月16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持有的票号3130005151324040、金额拾万元整、出票人宁波唐羽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欣燕物资有限公司、付款行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23年6月30日、到期日期2023年12月2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王传忠:原告陈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0525民初4258号,因通过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12000元,并以12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即2023年1月13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贷款报价利率的1.3倍计算利息至被告清偿完毕所有款项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将由审判员吴咏梅独任审理,定于2024年3月11日9 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请你按时到场参与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法院


  高越:原告张玉兵诉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705 民初 46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漯河西城区春燕日用百货网店:本院受理原告沈阳市沈北新区翰挲美术设计工作室诉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192民初24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甘雪梅:本院受理原告87MM股份公司与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192民初6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送达公告

  绍兴市众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我局已对你单位职工张翔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作出决定,张翔同志于2022年6月6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现予以认定为工伤。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4】00048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2日


  钱跃森: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李玉梅与你方、钱真雄及曾松柏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邵仲裁字[2023]第65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本会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城北路6号市政府大院一栋三楼,电话0739—5283096

  邵阳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2日


  (2023)皖1823民初2196号之一

  王尚美、李国平: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诉被告王尚美、李国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823民初21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2247号之一

  方马丽: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诉被告马方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823民初22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4)粤51破3号  本院根据厦门市彰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12月28日裁定受理被申请人广东三狮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月16日指定广东乔博律师事务所为广东三狮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广东三狮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日起至2024年3月4日前,向广东三狮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广东三狮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广东三狮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4年3月13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本人姜虎,身份证号为:522529197405240076,于2013年6月15日与中天城投集团金融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购买“中天金融城会展101组团2栋1单元36楼16号购房合同编号TA-1341:房收款总额为人民币713060元整的收据客户联3张遗失分别2013年6月8日缴款50000元,编号:3201510、2013年6月15日交费金额为313060元,编号为:3201253、2014年4月1日交费金额为350000元,编号为3172221;17号房购房合同编号为TA-1342,房收款总额为711146元整的收款收据客户联3张分别为:2013年6月8日金额为:50000元、编号:32015111,2013年6月15日、金额为311146元、编号:32101255,2014年4月1日,350000元、编号为3172219;18号房TA-1343,收款总金额为:921692元整的收款收据客户款3张分别:2013年6月8日金额为:50000元,编号为:3201512,2013年6月15日金额为:411692元、编号为:3201257、2014年4月1日金额为:460000元,编号:3172220;本人承诺上述收据及购买合同全部作废,今后不作任何用途,并愿意承担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


  本院将于2024年2月19日10时-2024年2月20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1、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太昊路南香榭丽舍东阳光花墅1幢206号房屋。上述财产起拍价为26.565万元,保证金15000元,增加幅度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4年2月19日10时-2024年2月20日26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1、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太昊路南香榭丽舍东阳光花墅3幢101号房屋。上述财产起拍价为168.105万元,保证金8.5万元,增加幅度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4年2月19日10时-2024年2月20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1、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太昊路南香榭丽舍东阳光花墅3幢102号房屋。上述财产起拍价为295.666万元,保证金8.5万元,增加幅度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4年2月19日10时-2024年2月20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1、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太昊路南香榭丽舍东阳光花墅3幢104号房屋。上述财产起拍价为130.697万元,保证金8.5万元,增加幅度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4年2月19日10时-2024年2月20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1、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太昊路南香榭丽舍东阳光花墅3幢105号房屋。上述财产起拍价为146.951万元,保证金8.5万元,增加幅度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4年2月19日10时-2024年2月20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1、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太昊路南香榭丽舍东阳光花墅3幢106号房屋。上述财产起拍价为130.781万元,保证金8.5万元,增加幅度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王烈应:原告周宜保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02民初140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期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本院关于赵静申请执行于艳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需要对于艳辉及共有人苏丽娜名下位干周口市川汇区建设路东段南侧昌隆御景苑11B号楼1单元101号房屋送达评估报告、鉴定结果告知书、拍卖通知书,当事人在收到评估报告后5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4年2月22日10时-2024年2月23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1、被执行人杨英杰名下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19号8号楼东2单元 10层1003 房屋开拍。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与本案拍卖财产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对标的物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前向本院书面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4年2月22日10 时-2024年2月23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1、被执行人付振东名不位于河离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明路 58 号院 3号楼西 1单元6层附 14 号房屋开拍。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竟头须知,与不案拍卖财产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对标的物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前向本院书面申报并提供相产证据,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河南华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时祖文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豫1602民初109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4年02月08日10时-2024年02月09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1、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城关镇西城区清风路北侧文明路东侧金碧花园2#楼109、209铺,金碧花园2#113、213铺,金碧花园2#114、214铺,金碧花园2#115、215铺,金碧花园2#116、216铺,金碧花园2#129、229铺。上述财产起拍价为840000元,840000元,840000元,840000元,840000元,824000元,保证金160000元,增加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4年2月7日10时-2024年4月7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1、位于周口市川汇区八一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云溪府3号楼1单元2501号。起拍价为454716元,保证金50000元,增加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4年02月23日10时-2024年02月24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1、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工农路东侧,黄河路南侧龙都红星广场4号楼235号。上述财产起拍价为4338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加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4年02月23日10时-2024年02月24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1、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中原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建设嘉苑13号楼2单元2081号房屋。上述财产起拍价为2998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加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王明献:本院受理原告梁红伟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贵州景辰建设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林其亮: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福勇达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胡建设:本院受理原告刘雪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85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达朋飞:本院受理陈现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505民初12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宁姜军:本院受理原告宁远凯与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东旧寨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刘金有、黄桂敏:本院受理原告闻庆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期顺延)在本院沙河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迁安市人民法院


  王浩东:本院受理原告张宪成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李科:本院受理原告任泽区云集足浴店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陕西坤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黄雪渊诉你方工伤保险待遇等劳动争议一案,案号2024-53号,现依法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自公告期满10日内,定于2024年3月7日10时30分在本委一号仲裁庭(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校园路107号北大科技园)审理,逾期本将缺席审理。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19日


  弋江区猫猫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室:本委已受理许志杰与你单位弋江区猫猫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室劳动争议一案(案号:皖芜弋江劳人仲案〔2024〕15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10日内。定于2023年3月15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芜湖市弋江区利民东路58号弋江区矛调中心二楼216室。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期限为2023年3月30日前,逾期即视为已送达。

  芜湖市弋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江苏泽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局于2024年1月2日依法受理朱道军(身份证号:342422195302073591)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朱道军称于2023年8月9日在你单位仓库内搬运塑料路牌时,胸部被滑下的路牌砸伤。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苏0412工举[2024]16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于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是否属工伤的全部举证材料,逾期不举证的,本机关将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