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湖检察院理论研究赋能检察实践“比翼齐飞”

  本报讯(记者廖卫华 □华丽) 岁末年初,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捷报频传,在全国和江苏省各类评选活动中连获大奖。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十案示范”“百案评析”案例,建湖县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等人长江非法采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该案实现了民法典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条款在检察公益诉讼领域的落地落实,彰显检察公益诉讼独特制度效能,办理效果突出,最终入选全国百案之一。2023年12月27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文件,决定表彰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建湖县检察院作为盐城市唯一一家基层院入选。2023年12月下旬,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建湖县检察院检察长、法学博士征汉年应邀参会并作大会主题发言,该院课题组撰写的《地方融资腐败引发的金融债务风险及其防控》获一等奖。同年12月10日,江苏省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征汉年领衔提交的论文《袭警罪的司法适用比较研究——基于928份裁判文书和716份不起诉决定书的分析》获一等奖。

  近年来,建湖县检察院一手抓检察理论研究,一手抓高质效办理精品案件,理论研究赋能检察实践,两者“比翼齐飞”。一方面,积极鼓励检察干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提升全院检察理论研究水平,该院组织开展“学习新思想 阅读颂辉煌”阅读活动,向全院干警荐读理论读物,组织专家开展讲座,帮助干警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式现代化的丰富内涵。另一方面,该院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走精品化办案之路,先后有23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