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加快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在涉外法治建设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地位。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2023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中国之治,法治护航。法治作为现代化治理的基本方式,为筑牢中国式现代化根基提供了基本保障。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实施在于人。加快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在涉外法治建设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地位。

  党中央高度重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届四中全会分别就“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建立涉外工作法务制度,加强国际法研究和应用,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等作出部署。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国际法、国别法的涉外法治紧缺人才。因此,要健全人才引进、选拔、使用、管理机制,做好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储备。

  近年来,我国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为涉外法治领域输送了大批人才。但现有涉外法治人才的数量和质量还远远不能满足新时代对外开放和涉外法治建设的需求。因此,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当前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更加积极的历史担当和创造精神,加快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必须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刻认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国际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法治作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性更加凸显,运用法治和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更为迫切。要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行动十分坚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旗帜鲜明同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作斗争。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深刻认识推进涉外法治工作的根本目的,增强科学把握形势变化、精准识别现象本质、清醒明辨行为是非、有效抵御风险挑战的能力。

  二、加强顶层设计,健全体制机制,切实提高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规模和质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署名文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指出,“要推进法学院校改革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加大涉外法学教育力度,重点做好涉外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国际组织法律人才培养推送工作,更好服务对外工作大局。”我国法学院校在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需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和完善国际法学科体系,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优化培养方案,创新培养模式,完善保障制度,建立以实践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的方向性、针对性和国际化,使涉外法治人才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更好参与国际法律事务、维护国家利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选育管用”机制,做好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储备。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健全人才引进、选拔、使用、管理机制,做好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储备。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应把好政治关、入口关、过程关、导向关,在人员遴选、培养模式、成果转化、服务实践等方面进行培养。选好培养对象,是高端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把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人才遴选出来进行重点培养。对应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要求,开阔选才视野,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司法机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等部门选拔优秀人才。坚持多样化培育,通过业务培训、研讨交流、课题研究、实地调研、推荐任职等方式,为高端涉外法治人才提供多种培训锻炼机会。邀请外交、商务等方面专家和国际组织任职的中外人士为高端涉外法治人才授课,帮助其提升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能力。组织高端涉外法治人才进行涉外法治理论和实践前沿课题研究,撰写理论文章,为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党中央决策积极发挥作用。增强法律实战能力,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重点培育一批高水平的仲裁员、律师。组织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到实务部门调研,开阔视野、增加阅历。加强国际组织法律人才培养推送,推荐和支持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到国际组织实习,推荐得力人选竞聘主要国际组织关键法律岗位。坚持精准化培育,面向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等方面,面向经贸、金融、科技、知识产权等领域,探索为不同类别人员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更好激活专业优势。坚持体系化培育,通过政治历练、业务训练、实践磨炼,使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在构建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中发挥积极作用。完善保障机制,加大对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力度,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支撑。

  四、坚定法治自信,加强法治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定法治自信,积极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加强我国法治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是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彰显我国法治大国、文明大国形象的重要途径。涉外法治人才不仅是中国法治的国际传播者,也是中国法治在国际社会的践行者和推动者。应加强与国际法律同行的交流与合作,发挥同行之间易于沟通、便于理解的优势,广泛参与相关国际活动,利用重要国际会议论坛、外国主流媒体等平台和渠道发声。扩大知华友华国际舆论朋友圈,团结动员有国际影响力的友华人士积极讲述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以海外人士的身份传播中国法治。增强智库对外发声能力,在相关学术期刊发表文章,用法治话语、学术话语表达中国观点。发挥媒体作为中西文化交流的纽带优势,运用法治话语阐明中国立场,更加充分、更加鲜明地展现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及其背后的思想伟力。在实践中积极发声,在涉外法治斗争中传播我国声音,在国际舆论斗争中推介我国立场。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根本目的在于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促进国际法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一定能更好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也能为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贡献更多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作者单位: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