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高端论坛(2023年)在京召开

  本报讯(记者张若楠) 12月10日,为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高端论坛(2023年)在北京举行,论坛主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标识性概念研究”。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主持开幕式。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中国人民大学校长林尚立,浙江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黄先海出席会议并致辞。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司长徐青森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总结了中外法治理论成果和法治实践经验,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时代性、原创性、标识性意义的新概念、新范畴,为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奠定了科学化、现代化的概念体系框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标识性概念可以分为三类或是三个来源: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文本中包括的一系列原创性概念;二是法学界、理论界从习近平法治思想文本中提炼、推导出来的原创性、标识性概念;三是对古今中外法典和法学文献中体现规律性认识的概念、范畴、判断,经过中国化转化、时代化发展、学术化淬炼形成的蕴含中国法理和现代法治精神的科学概念。

  会议强调,进入新时代新征程,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新标准新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化研究,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化阐释和学术化表达,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体系,充分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精华和思想精髓。要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体系化研究,从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三大体系”有机结合的高度,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原理性理论成果,充分呈现这一科学理论体系的整体性、系统性、融贯性。要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研究,对具有主体性、标识性、时代性的概念、观点、理论作出深刻阐释,充分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人类法治理论发展史上的原创性贡献和开创性意义。

  此次论坛由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校协同研究机制、浙江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教育部重大专项“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项目组联合主办。论坛设置了主旨报告和专题报告环节,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全球人权治理”“党法关系范畴”“全过程人民民主”等主题进行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