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体育设施“重建”更要“重管”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的推进,室外健身器材在农村越来越普及,配备健身器材的文体小广场甚至成为一些行政村的“标配”。但记者近日在农村地区采访时发现,由于建设之后疏于管护,有的健身器材“超期服役”“缺胳膊少腿”,有的健身场地杂草丛生,篮球场变成了晾衣场晒谷场,健身器材成“弃材”的现象并不鲜见。(12月5日半月谈网)

  很长一段时间,城乡之间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上,其中,体育设施的差距尤为明显。近年来各地积极出台政策举措,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提质增效,这为农村地区配备体育设施提供了契机。而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如火如荼进行,功能多样、款式新颖的体育设施也逐渐在广大农村安家落户,成为扮靓乡村的一道亮丽风景线,也极大激发了广大农民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去年以来,“村超”“村BA”等许多乡村体育赛事受到关注,越来越多人被赛场上农民热爱体育的精气神所感染,看到了乡村体育发展的新面貌。

  但遗憾的是,在乡村体育设施短板不断得到弥补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广大农村地区,健身器材成“弃材”的现象并不鲜见。一方面,一些地方建好体育设施之后没有建立有效的管护制度,而且“重建轻管”,甚至是“只建不管”“一建了之”,即便有人积极反映,也往往因权责不清遭遇互相“踢皮球”的尴尬。另一方面,一些体育设施在建设之前并没有充分征求民意,没有让体育设施建在最需要的地方,或者体育设施功能与群众健身需求不匹配,最终导致其沦为摆设。当体育设施沦为“弃材”,不仅有浪费之嫌,且有一定的安全隐患,不得不防。

  体育设施在农村“遍地开花”,本是一件惠民好事,但若是不能做好后续的运维保护工作,则会让好的政策举措大打折扣。这般现实问题,亟待制度性回应。对有关部门来说,不仅要积极利用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规范使用、自觉爱好农村地区的体育设施,更要加强建章立制、确保责任到人,建立信息反馈、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的闭环机制,让监管实现全覆盖、不留死角,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体育设施“有人建无人管”的顽疾。同时,还要注重创新监管方式方法,避免为农村基层干部带来负担,做到建设维护体育设施量力而行,实用就好。

  总之,农村体育设施“重建”还要“重管”,唯此,才能确保体育设施的健康运营,让体育设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与意义,为助力乡村振兴、建设健康中国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