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共同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联合发布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集中展示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提升食品安全意识的成效。
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动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食品安全领域的一些重大问题逐步得到解决。2013年至2022年,司法机关办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案件4.5万余件,追究刑事责任6.2万余人,有效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但也要看到,目前食品产业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层出不穷,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问题,潜在风险隐患增多,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还存在差距。此次发布的案例,涉及牛肉制品、减肥食品、米粉、腊肉等4类食品,包括以假充真,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等典型犯罪手段,其中多名被告人被判处重刑,并被处以高额罚金,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坚持人民至上、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坚定决心。
守住食品安全的“底线”,筑牢食品质量的“高线”。食品安全关乎人民健康和生命,责任重于泰山。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将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党政同责,把食品安全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现代化管理体系,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职能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强化对食品行业的全链条监管,突出问题导向,加强部门联动,督查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坚决守好食品安全底线。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食品安全治理,打假治劣、严惩犯罪,对不良企业重拳出击、严厉惩治,对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完善行刑衔接机制,筑牢打击违法犯罪、保障食品安全的坚固防线,充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无小事,必须压实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主体责任。食品生产、加工、物流等各环节企业、从业者要担负起社会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自律,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控制,严把食品安全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把健康卫生的食品送上老百姓的餐桌,守住守好食品安全的生命线。
民以食为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强食品安全依法治理,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才能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