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坚持“三个理念”推动“三源共治”
本报讯(□张君 通讯员朱志霞) “一次性解决纠纷”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需求与期待。为助推矛盾纠纷化解,实现人民群众诉求,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始终坚持“三个理念”,减少后续衍生案件,推动三源共治,积极能动司法,服务人民群众。
坚持“诉源治理,调解优先”的理念。大名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加强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诉调对接向前延伸,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萌芽。通过能动司法,形成“调解在前,诉讼断后”的纠纷化解长效机制。今年以来,各乡镇人民调解组织诉前调解纠纷1052件,调解成功886件,申请法院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79件,诉前调解成功率91.73%。
坚持“服判息诉、化解优先”的理念。加强裁判文书说理与判后答疑,让当事人看得懂、理解裁判文书,审判人员耐心细致做释法明理、判后答疑工作,提升服判息诉率;加强院庭长监管,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院领导阅核判决书制度,让监管落到实处;加大速裁和小额程序的适用,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要求一律适用。今年1至10月,大名县人民法院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80.10%,一审服判息诉率92.07%。
坚持“执源治理,履行优先”的理念。对于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审判部门坚持“能当庭履行则当庭履行;不能当庭履行或者分期履行的,自行引导、督促履行”的机制,提高当事人自动履行的意识,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做到“审执结合”,审判中减少履行分期过细过密的情况,减少分期申请执行,减少一案的首次执行次数。今年1至10月,大名法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698件,首次申请执行案件1895件,占比仅为三分之一,三分之二的案件自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