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昌乐县检察院以“三个强化”打造过硬清廉队伍
本报讯(通讯员姜雪莹) 今年以来,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检察院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规律和目标任务,紧密结合开展的主题教育,结合县委政法委开展的“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办案质量”活动,坚持强化队伍政治思想学习,打造过硬清廉检察队伍,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政治思想,坚持在清廉上做到“零误差”。依据党中央关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该院在认真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坚持以强有力的主体责任意识抓队伍政治思想建设,用鲜活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作为警示题材,使全体检察干警在思想上不断强化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和清廉意识,充分认识和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抓不懈的重要性,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检察纪律规定,时刻做到廉洁办案“零误差”。
强化学习教育,坚持在清廉上做到“多充电”。该院坚持集体学与自学相结合,做到每周五科室负责人进行一次随机性廉洁教育,每月党支部利用主题党日对党员进行廉洁讲评,每季分管领导要召集科室负责人对检察干警的廉洁思想进行分析。通过不断坚持抓队伍的学习教育,使每名检察干警时刻做到严格自身要求,始终保持清廉的政治思想。
强化典型引领,坚持在清廉上“做标杆”。为确保全体干警时刻做到廉洁自律,该院坚持在检察队伍中抓典型引领,在全院掀起学典型、树典型、用典型活动,号召全体党员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和职业操守,学习他们舍小家顾大局的集体荣誉感,坚持以典型的带动作用使每名检察干警在清廉上“做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