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怀化市铁路运输法院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怀铁模式”

传承“枫桥经验” 创新诉源治理


  近年来,湖南省怀化铁路运输法院精准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本质特征,不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强化机制创新,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怀铁模式”。2022年,怀化铁路运输法院首次实现一审行政案件同比下降21.4%,今年1-10月同比下降15.98%,连续两年在湖南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作专题经验介绍。


  建立全方位巡回审判协作机制

  怀化铁路运输法院在6个基层法院、3个基层法庭设立“巡回审判和诉源治理工作点”,激发巡回审判的支点作用。同时,成立巡回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制度,要求法官审判团队走出法院本部,到县(市区)异地巡回办案,并做到100%全覆盖且贯穿立、审、执、调全流程。

  为推动审判与检察力量共同下沉基层,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2022年5月,怀化铁路运输法院与怀化铁路检察院签署《关于参与诉源治理共治、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截至目前,双方共同巡回办理诉前调解行政争议52件,成功率69.23%,“两院”巡回共治初见成效。

  同时,怀化铁路运输法院还联合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诉源治理建立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机制的实施方案》,成立怀化市行政争议协调中心,建立行政争议多元解纷网格化布局,将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截至目前,怀化铁路运输法院共开展诉前协调401件、诉中协调379件,协调成功率近70%。


  构建多点位“巡回审判+N”工作模式

  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注重发挥巡回审判对行政机关主动落实出庭应诉制度的督促作用,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截至目前,怀化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与此同时,该院以巡回庭审为课堂,开展执法培训和法治宣传,邀请代表委员、执法人员和群众三位一体“同庭培训”,就案讲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此外,积极推行代表委员联络新模式,充分利用巡回办案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共邀请53位省市县代表委员开展“零距离监督”29场次。


  延伸全链条巡回审判司法职能

  怀化铁路运输法院结合典型案例发布和巡回办案,开展府院联动走访座谈。今年3月,形成《行政审判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调研报告》提交怀化市委市政府。

  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适时优化审判团队配置和管理模式,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打造了“诉非对接、繁简分流、分类办理”的分调裁审新模式,将更多的审判力量投入到诉前诉中和执行协调中,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工作。按照“坚持非诉解纷优先和繁简分流”的原则,将原有3个审判团队整合为2个团队,在立案环节即进行案件繁简识别,在分案环节中实行繁简分流,从而实现行政争议“精审判、重预防、强化解”。

  据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怀化铁路运输法院将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着力点,强化诉源治理,充分激发多元解纷的分流作用;强化诉调对接,充分激发巡回审判的支点作用;强化府院联动,充分激发行政争议的预防作用,大力推进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积极创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和诉源治理工作新模式,为怀化市域基层社会治理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