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成功创建全国“节约型机关”
本报讯(通讯员刘玉明 李景成) 近日,全国“节约型机关”评选结果公布,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近年来,亭湖区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绿色、环保、低碳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协调对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业务科室,指导创牌工作,并分析现有物资使用情况,制定节约计划及目标。
据悉,该院加强日常精细化管理,降低人均耗能。一是降低油耗,按照小排量车优先出行,外出能拼车的坚决拼车;二是节约用电,夏季空调不低于26摄氏度,每晚保安巡查,每层关闭电源总开关;三是节约用水,对用水设备坚持日常维护,防止滴漏、长流水的现象发生;四是节约开支,坚持办公用品集中采购和领用申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