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守正创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枫桥经验”在新时代伟大变革中丰富发展,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新时代“枫桥经验”。11月6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在此背景下,总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所取得的成效、分析当前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研究其发展的方向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取得的重大成果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又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在“枫桥经验”理论成果形成和发展中,党的领导发挥了重要作用。20世纪60年代,毛泽东同志推动源于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创造的“枫桥经验”实践、推广、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枫桥经验”的坚持和发展,积极传承马克思主义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创新、发展,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成果不断丰富和发展。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新时代“枫桥经验”已写入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十九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六中全会通过的重要文件。《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等文件均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容。新时代“枫桥经验”已经形成制度供给、制度执行、制度保障的完整体系。

  实践性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鲜明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枫桥经验”从乡村拓展到城市、从陆地拓展到海上、从线下拓展到线上,形成了一批具有标志性的实践成果:“民主恳谈”“村民说事”“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着办”等构成基层民主协商机制;“诉源治理”“警源治理”“访源治理”等构成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机制;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构成多维系统治理机制;“最多跑一次”“141体系迭代升级”“数字化改革”构成基层整体智治机制;“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等制度构成平安共富联创机制……这些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创造性实践,推动中国之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

  基层社会矛盾的诱因呈现叠加性。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我国经济结构深度转型,社会结构日益变迁演化,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基层社会矛盾的产生受多重因素的影响。近三年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风险大,就业岗位相对减少,一些企业资金链断裂,导致劳资矛盾纠纷增多。过去5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60.2%提高到65.2%,已经步入城镇化较快发展的中后期,正在转向全面提升质量的新阶段。城镇化较快发展的中后期,建设和管理中的矛盾纠纷易发多发。比如,东南沿海经济相对发达的省份,随着常住人口增加、外来人口占比加大,对其提高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提出了新挑战,高度密集的人群带来了资源短缺、交通拥挤、环境恶化等问题。创业创新的氛围使得中小企业蓬勃发展,但有的企业生存周期不长,诚信度不高,偶尔出现“卷钱跑路”等现象;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监管未及时跟上,导致出现P2P平台暴雷、长租公寓暴雷、电信网络诈骗等。

  基层社会矛盾类型具有多样性。现阶段,基层社会矛盾大多涉及民生领域,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在城市,由房屋拆迁引发的信访纠纷较突出,因劳动就业、消费纠纷、交通纠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也存在较大比例。在农村,矛盾纠纷主要类型已从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为主的传统型简单民事纠纷,转化为涉及宅基地、土地承包、项目征地、林地收益、干群矛盾等多方面的矛盾纠纷。即,由过去单一的民事纠纷发展为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并存的多种纠纷形式。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期待更加便利、快捷、开放、普惠、均等的社会治理“供给”。社会成员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自由意识、公平意识普遍提高,更加重视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基层社会矛盾形式具有传导性。当前,社会转型加快,在社会对“失意群体”消极情绪疏导和社会支持不足的情况下,容易导致部分社会成员心理失衡甚至对抗社会,从而使基层一些自发的、零散的、苗头性的矛盾纠纷易升级演变为群体性事件。同时,互联网使社会风险难预测、难防范、难处置的问题更加凸显。三年疫情加快了经济社会网络化的步伐,也增加了一些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在网络中迅速扩散传播的风险,尤其是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矛盾纠纷被网络放大的效应更加突出,个别“网红”、自媒体为蹭热点、骗流量,造谣生事、推波助澜,形成舆论旋涡。这进一步增加了矛盾纠纷的扩散性和效仿性,值得警惕。


  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

  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必须创造性地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增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60年来,“枫桥经验”之所以历久弥新,焕发出旺盛的生命力,就是因为它体现了“守正”与“创新”的辩证法。“守正”,确保“枫桥经验”精神内核的传承,使其永不褪色;“创新”,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使“枫桥经验”永葆生机。新时代“枫桥经验”一直坚持和传承的精神内核体现在于,党建引领、党员示范,政治统领的优势没有变;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一切依靠人民群众、一切由群众评判,“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没有变;夯实基层、打牢基础,推动矛盾就地解决的工作着力点没有变;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情理法相统一,推动系统治理文化底蕴没有变。

  与此同时,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要主动适应基层社会矛盾的新变化,与时俱进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创新中不断发扬光大、结出累累硕果。新形势新任务对创新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在目标价值上,由维护稳定向平安共富转变;在治理主体上,由单一主体向多元主体合作共治转变;在治理模式上,由事中化解、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源头治理转变;在治理方式上,从粗放方式向法治方式转变;在治理手段上,由依靠传统向更广泛地运用现代科技转变。

  遵循“守正”与“创新”的辩证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中国式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应该做到“五个坚持、五个推进”。具体而言,坚持党建统领,推进治理目标实现从治安维稳的单一目标向实现平安共富的双重目标转型;坚持人民至上,推进基层治理主体从过度依赖政府向多元主体协同共治转型;坚持源头治理,推进基层治理模式从事后反应性治理向事前预防性治理转型;坚持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治理的方式从遇事摆平的简单、粗放方式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方式转型;坚持整体智治,推进基层治理手段从依赖传统的低效能向现代科技加持的高效能转型。

  (作者为浙江警察学院枫桥经验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浙江大学枫桥经验研究院研究员、浙江省法学会社会治理研究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