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汤原县公安局关于依法处置

  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涉案账户冻结资金的

  通告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公安局在侦办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中,依法冻结了一批用于接收、流转涉嫌网络犯罪资金的银行卡。现予以通告,特告知银行卡开户人享有对资金性质的异议权和协助调查的义务,其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通告期为:2023年10月15日至2023年11月15日;

  二、请附表内所列账户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在通告期内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公安局配合调查,并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被冻结银行卡开户至今的交易流水,以及能够证明被冻结账户资金来源合法的相关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

  三、本次公示账户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视为涉案账户依法处理;

  四、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五、公示账户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涉嫌犯罪、帮助他人犯罪或者帮助他人逃避法律追究等违法犯罪情形的,将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00

  联系单位:汤原县公安局2025专案组

  联系电话:0454-7636104




  汤原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