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毛振华,男,1982年5月10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0501198205106711,住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3号163室:因你“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9月2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湖环罚告〔2023〕18号):拟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通报批评;2.失信记分5分。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湖环罚告〔2023〕18号)详见安吉县人民政府网站官网。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红紫绿(深圳)贸易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本委受理周家华诉你及深圳红紫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4139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第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差额以及工资人民币10249.66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佳寿鳄多多国际餐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受理杨林云诉你及佳寿鳄多购国际电商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9683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天津市中建国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罗峥嵘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0375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经济补偿、律师费合计人民币125270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一兆韦德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本委受理郭妹诉你、一兆韦德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第二分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一兆韦德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三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3222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准予申请人撤回要求三被申请人共同支付拖欠的2023年1月兼岗补贴,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合计人民币6187.72元、要求三被申请人共同支付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人民币8560.19元、要求三被申请人补缴2023年5月、6月社保和要求三被申请人共同向申请人支付未提供劳动条件及不安排工作,侵犯申请人合法工作权益经济赔偿人民币71200元的仲裁请求;二、第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人民币70000.14元,第一被申请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三、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烟台市博亿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四川中才智慧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周永生诉你及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4947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11月18日9时30分在第五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刘立华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4088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11月19日14时在第十四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给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炳森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0653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人民币54018.18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安华新桃园饮食娱乐发展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本委受理周英诉你和深圳市安华新桃园饮食娱乐发展有限公司新桃园酒店(第二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0704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准予申请人撤回对第一被申请人的全部仲裁申请。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宏信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贺怀德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0945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准予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王旭:本委受理黄湘云诉你和深圳松柏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广东锦星钮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的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1439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准予申请人撤回本案中对王旭的全部仲裁申请。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有明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徐坤坤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6717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11月15日9时在第七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第四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麻娟诉你、深圳市田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深圳海生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深圳市田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4087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11月19日14时在第三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融拓电子科技张家口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曹悦诉你及中云融拓数据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深圳融拓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5002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11月26日9时30分在第三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徐青海: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隋松浩与你方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威海仲裁委员会主任依法指定李云平担任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定于2023年10月30日14时在本会第一仲裁庭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威仲字第0083号组庭及开庭通知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威海仲裁委员会


  王子豪:原告孔令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万元及利息等。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辽0113民初69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孟宪涛:原告刘聪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68000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虎石台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梁旭、韩佳芬:本院受理王彦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5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田陆广: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陈莉与你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威仲字第0241号裁决书。本裁决已于2023年9月18日生效,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


  (2023)皖0304执2066号 杜风雷、马丽侠、赵强、姜华、赵建华、陕西泽修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人蚌埠依爱消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追加你们为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2023)桂0703民初3773号 张科渊:本院受理原告颜晶晶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12月1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北京欣宸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岳建成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3]第143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电话:029-87610838。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贵州振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3年11月16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张祥虎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219683。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赛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3年11月16日9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李尚鹏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219683。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朱少秋:原告张岳诉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浙0381民初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洛阳智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告温州创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方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3)浙0381民初34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南林杰:原告林乐乐诉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浙0381民初29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蒋利亚与蒋志金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经查:蒋志金,1951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瑞安市上望街道薛后村。申请人蒋利亚与被申请人蒋志金系父女关系,因其2010年走丢失踪,至今已下落不明满二年。现发出公告,黄国庆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员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为一年,期间届满,本院依法裁判。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厦门市震鑫工贸有限公司、蔡贤滨:原告瑞安市双龙经贸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案(2023)浙0381民初9179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11月16日15时20分在本院执行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金利民:原告池聪燕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浙0381民初868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按放弃举证权利处理。定于2024年1月31日10时在本院院机关家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岚凯百货贸易商行:原告张乐乐诉你、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责任纠纷案(2023)浙0381民初7607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11月14日10时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吴海峰:原告雷小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3)浙0381民初7267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11月14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秦雪菡:原告苏志鹏诉你产品责任纠纷案(2023)浙0381民初7046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11月14日9时30分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杨文丰:原告谢梦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3)浙0381民初7313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11月14日9时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沈阳市沈河区梓旭鞋业经营部:原告浙江邦耐鞋业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案(2023)浙0381民初8863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11月17日9时在本院执行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万泰印刷机械经营部:原告瑞安市星威达印刷机械厂诉你合同纠纷案(2023)浙0381民初8733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11月16日15时在本院执行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葛如庆:原告瑞安市东汇鞋材有限公司诉你、徐赛阳合同纠纷案(2023)浙0381民初8896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11月21日9时30分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徐承剑:原告余文煌诉你合同纠纷案(2023)浙0381民初8966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11月20日15时在本院执行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李占群:原告浙江东邦电机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案(2023)浙0381民初8838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11月20日9时在本院执行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潘云光、潘世伟:原告浙江绿洲食品有限公司诉你们、冯二艳合同纠纷案(2023)浙0381民初8945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11月20日9时20分在本院执行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王贤林:原告瑞安市强胜涂装设备厂诉你合同纠纷案(2023)浙0381民初8946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11月20日15时20分在本院第18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金基包装材料厂:原告瑞安市瑞丰薄膜厂诉你合同纠纷案(2023)浙0381民初8953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11月20日15时40分在本院第18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郑起华:原告瑞安市欣茂汽车配件厂诉你合同纠纷案(2023)浙0381民初8936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11月20日16时20分在本院第18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张春香:原告温州起拓贸易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案(2023)浙0381民初8975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11月20日9时40分在本院执行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刘汉超:原告朱隆诉你合同纠纷案(2023)浙0381民初8944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12月4日15时在本院执行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姚强:原告瑞安市乔健鞋业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案(2023)浙0381民初8918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12月1日10时20分在本院执行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阳圣前(公民身份号码:431223198301131614):本庭已受理陈成等6人诉谢申乾、阳圣前、广东爵斯建设有限公司(东劳人仲院道滘庭收字[2023]263号)劳动争议一案,共同申请人请求裁决:谢申乾、阳圣前支付其工资款项,广东爵斯建设有限公司对谢申乾、阳圣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无法联系阳圣前,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以公告形式送达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庭定于2023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在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道滘仲裁庭(地址:东莞市道滘镇振兴路东205号,电话:0769-81162699)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本案仲裁组成人员:仲裁员邓肖屏,书记员胡慧敏。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道滘仲裁庭


  深圳市永裕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张萍、杜文辉诉东莞市永裕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永裕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鑫永裕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东劳人仲院收字[2023]90、91号)劳动争议一案,申请人请求裁决:工资差额、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因无法联系深圳市永裕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涂浪,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以公告形式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11月14日9时在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堑头育兴路101号综合楼四楼,电话:0769-22203614)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本案仲裁组成人员:仲裁员刘绍波、吴慧聪、方志远,书记员王建威。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广州龙泽电器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区春笋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3]596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3]596号终局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能(吉林)建设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侯新善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3】2321号)。因你无法联系,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11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新安派出庭仲裁一庭(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7)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遗失声明:陆瑶遗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工作证(穗天法证字书1038号),执行公务证(穗天法执证字第书1190号),特此声明。


  吸收合并公告 合肥云路聚能电气有限公司和青岛云路聚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两公司”)决定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合并前,合肥云路聚能电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00万元,青岛云路聚能电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合并后,合肥云路聚能电气有限公司继续存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00万元,青岛云路聚能电气有限公司予以注销。青岛云路聚能电气有限公司的所有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均由合肥云路聚能电气有限公司承继。两公司的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有向两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要求两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并以书面形式函告两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两公司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联系人:赵文明,联系电话:17667633676,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鑫源西路36号

  合肥云路聚能电气有限公司

  青岛云路聚能电气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