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保定市众顺建筑施工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柯贤忠诉你的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福海)案【2023】1437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12月8日10:30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桥头社区桥和路66号福海街道办事处大门右侧楼栋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鸿和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庞新诉你的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福海)案【2023】586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综治中心一楼仲裁送达窗口领取。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陈以宝:本委受理深圳市索沃思数码有限公司诉你的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福海)案【2023】919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综治中心一楼仲裁送达窗口领取。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粤0106民催5-12号 申请人广州汇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遗失由其开出的支票八张,付款行名称为广州银行福利支行,出票人账号为810218088880010037,票据号码为34951082-34951089,票面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均为空白。为防止损失,申请人广州汇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上述票据的行为无效。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盈富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本委受理廖光才诉你、深圳市安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7731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停工留薪期福利待遇人民币85168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民币9581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人民币2129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人民币85168元、护理费人民币5594.52元、伙食补助费人民币1200元、医疗费人民币4165.55元、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人民币600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志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受理程普宏诉你、深圳市深联智诚科技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9085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第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人币200000元、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9日期间工资人民币57500元、2022年未休年假工资人民币6896.55元、律师费人民币5000元;为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第一被申请人对第二被申请人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房冬冬(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受理邓永聪诉你、中建四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0484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事项如下:一、准许申请人撤回第2至第5项关于“两被申请人支付2022年12月18日至2023年1月16日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8000元、支付2022年12月18日至2023年1月16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18000元、支付报销款211元、补缴2022年12月18日至2023年1月16日期间五险一金”的仲裁请求;二、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天津市滨海宇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许庆平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7164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11月24日9时30分在第三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安华新桃园饮食娱乐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孙核文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8733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准予申请人撤回本案全部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杭州延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王建东(身份证号码:320421197105282711)申请工伤认定一案,我局于2023年08月28日作出认定其为工伤的决定:《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412工认[2023]2762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公告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伟:原告林育英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浙0304民初33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张殿波:原告李桂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浙0304民初40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上海锍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马少青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结。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3]第497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535。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四川海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你单位与赵世春、赵江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定字[2023]第60、61号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591。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马旭华:原告郑成全诉你、陈帆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1民初235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林凤娇:原告胡永武诉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浙0381民初14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陈淑珠:原告王海碧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浙0381民初403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倪嘉忆: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威海新向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与你之间(2022)威仲字第0338号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须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


  威海中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威海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人邓晓龙与你方之间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2022)威仲字第4024号裁决书及决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期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


  (2023)浙1121破12号 本院根据温州市均腾鞋材厂(普通合伙)的申请于2023年9月5日裁定受理青田县雅琪鞋服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9月18日指定浙江五洲律师事务所为青田县雅琪鞋服有限公司的管理人。青田县雅琪鞋服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3年10月27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龙东路92号上1号浙江五洲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23900;联系人:王培静;联系电话:13600601567)。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青田县雅琪鞋服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青田县雅琪鞋服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11月7日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


  张瑞长(户籍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林桥头村潘桥东路8号):本院受理原告青田县海来购红酒商行与被告张瑞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1121民初2611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延长审限及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后的15日,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3年11月1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


  裴刚:本院受理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裴刚、裴元清、赵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20日9时30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