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应用法学研究和论文写作

  每当提及应用法学,总有人会问“什么是应用法学”“为什么要研究应用法学”?这个问题与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为什么要创办一本专门的应用法学期刊有关。十年前,笔者供职的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作为专职从事应用法学的研究机构,决定创办一本立足现实、面向未来,有效整合应用法学研究力量的学术期刊,从而在理论与实践之间搭建一座融会贯通的桥梁,为应用法学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这也是《中国应用法学》期刊创刊的初心。本文试结合笔者在《中国应用法学》的工作经验与思考,谈谈什么是应用法学研究,以及应用法学论文写作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什么是应用法学研究?

  应用法学研究相较于理论法学,更强调探索发现法治实践中业已存在的现象和难题,并设法解决实际问题。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崇尚理论联系实际,但大家也深感理论与实践的脱节。2023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指出,“强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研究。立足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围绕法治建设重大规划、重点改革、重要举措等,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法律政策研究,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此,法学研究应聚焦法学理论前沿与实践一线面临的新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开展应用法学研究,最重要的是找到好的选题。应用法学研究的选题从何处来?一是从案件裁判中来。这是研究中国法治实践最直接的信息来源。一方面,对典型个案开展研究,可以在个案中寻找法理与裁判的连接点;另一方面,通过研究类案,可以探究司法对某一社会问题的裁判尺度、价值导向和法律方法。二是从大数据中来。定量研究能使人们对现象的研究更深刻和具体。数据资料既可以使用官方公布的,也可以根据选题的需要进行调查研究。三是从改革实践中来。当前,改革进入整体推进、系统集成的新阶段,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更加突出,有许多新问题无法用现有的理论加以解决,亟须开展研究。四是从先前的理论成果中来。跟最前沿、最经典和最权威的理论进行对话,发现这些理论的例外,反思甚至挑战它的权威并提出缺漏,这或许也是一种寻找选题的方法。


  怎样写好应用法学论文?

  如何评判一篇应用法学论文好不好,每一位编辑都有自己的评判角度,通常包括选题价值、创新性、论证逻辑、文字表达和学术规范等。笔者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谈一谈。

  第一,写论文要有核心命题。什么是文章的核心命题?检验的方法很简单,就是看作者能否用一句话概括出文章的核心观点来。这一句话应当把作者发现的问题以及怎样解决问题都讲清楚。如果不能,说明文章还没有提炼出核心命题。核心命题是一根贯穿全文的主线。在一些理论性较强的文章中,核心命题可能就是作者对某一概念的定义或者定性。但撰写应用法学论文,则应将核心命题聚焦到解决实际问题上来。或者说应用法学论文的核心命题通常是核心对策,即到底以什么样的方法来解决问题。

  第二,写文章要思路连贯,避免前后脱节。通常前后脱节有三种情况,分别为问题与对策脱节、理论与对策脱节、问题与理论脱节。其中,问题与对策脱节,指写文章分析归纳问题时,思维比较活跃,认为存在的问题很多,但后面写对策时又没有完全能解决前面的问题。理论与对策或问题与理论脱节,主要表现在有的文章阅读起来,明显感觉到作者的问题或对策是提前写好的,文章所加的理论只是为了凑字数,或者是为了显得文章学理性强而后加进去的。论文的理论不是包装,也不是摆设,更不是可有可无的内容。理论应当是作者看待问题、得出对策的分析工具。

  第三,写文章要与读者换位思考。其一,为什么要与读者换位思考?大家可以思考一下写文章的目的是什么,肯定不是为了自言自语、孤芳自赏,写文章的目的是为了传播自己的思想、观点、声音。因此,不考虑读者的立场、视角肯定行不通。有的作者习惯于沉浸在自己的知识体系、话语体系中,认为读者也熟悉、了解某一方面的知识,因此经常忽略对一些前提和基础内容的介绍,这就导致文章晦涩难懂。其二,要从形式方面,去吸引和抓住读者的注意力,这一点也非常重要。比如有的作者写作文章时,开篇就设置了悬念,使读者带着疑问和思考去阅读。这些方法极大地丰富了文章的表现形式。其三,要总结好文章的三级标题。写标题的核心原则应当是:用最简单的字眼,最简单的结构,表达最关键的信息。标题一定要能体现内容中的闪光点。文章的标题,包括内容摘要、关键词,就像论文的广告语,能否总结得贴切、准确,体现文章的核心竞争力。其四,要使文章易读,不要大段地使用长句、长段,增加读者的阅读负担。简单的验证方法就是看一行字中,有没有加标点符号,如果没有,就要想办法去帮读者断句,减轻读者的阅读负担。


  怎样办好应用法学期刊?

  如何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文件精神,服务和指导法治实践,向实务界提供学理方案和研究平台、向理论界展示应用法学研究的态度,是时代赋予应用法学期刊的责任和使命。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办好应用法学期刊,需把握好三个关键维度:

  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要强化政治定力、学术活力和专业能力。法学作为一门价值导向非常强的学科,应更加旗帜鲜明地坚持弘扬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入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新时代人民法院能动司法”等研究专栏为载体,围绕司法审判存在的普遍问题开展研究,致力于用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指导审判实践。

  二是在发展目标上,要以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致力于推进中国特色应用法学体系建设。应用法学期刊应致力于深化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实践和发展成果的研究,为法治实践提供疑难问题对策方案,向理论界展示应用法学的研究态度,做好理论与实践的桥梁,努力发掘和汇聚更多具有原创性、标识性的应用法学研究成果,积极推动中国特色应用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

  三是在办刊特色上,要坚持守正创新、打造期刊品牌和特色栏目。应用法学期刊要不断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探索栏目设置,积极打造前沿的应用法学研究阵地。例如,《中国应用法学》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求,开设了“涉外法治研究”栏目;为解决法学理论与实践脱节问题,开设了“法律评注”栏目;为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的理解与应用,开设了“权威解读”栏目。同时,还以“审判环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研究”“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司法维度”“裁判思维和裁判方法”等实践性很强的选题组稿专题策划。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只有真正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法学研究才能焕发出蓬勃生机,而这正是应用法学研究的生命力。期待更多青年学者、研究生致力于从事应用法学研究,真正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