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岂能成“生意场”

  近期,网上流传广东东莞一学校学生午休有三种方式:趴桌睡每学期收费200元,教室午休垫躺平每生每期360元,午休室床位收费680元。8月29日,该校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学生在教室里趴桌睡觉,也是需要老师管理的,而且这个收费采取的也是自愿原则。对此,虎门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接到了家长投诉,正在商量解决方案,这件事情会处理的。(8月31日中国经济网)

  @丁家发:学校是教育教学活动场所,应当具有公益属性,为学生提供的服务性收费项目,必须坚持非营利和自愿的原则。尽管校方声称收费采取自愿的原则,家住旁边的学生可以回去午休,不需要交这个费用,但对大部分离家较远的学生来说,就不得不在学校午休,自愿也就成了变相“强制”,显然是不公平的。校园不该沦为“生意场”,即便收费采取自愿原则,也不能肆意乱收费。教育部门及学校应当遵循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和服务理念,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和午休等服务,不能巧立名目向学生敛财。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纠偏,并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同时,政府部门有必要加大教育投入,改善教育教学设施,通过政策倾斜支持学校做好后勤服务,不断提高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生活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