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打造首个“生态司法修复+林业碳汇”基地
本报讯(记者黄国亮 □王丹 通讯员何静 夏国华)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进一步做实公益诉讼案件生态修复“后半篇文章”,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下简称“省检一分院”)持续跟进海南省首例“检察公益+助力企业合规审查+林业碳汇+助推乡村振兴”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推动生态司法修复工作落地落细。
8月18日,在省检一分院的积极推动下,海南省林业厅联合临高县林业局正式启动红树林“生态司法修复+林业碳汇”项目,投入约38万元在临高县博厚镇金牌湾种植23.5亩红树林,打造海南首个司法案件碳汇认购生态修复基地。该基地将涉案当事人认购的林业碳汇定向用于植绿复绿、生态环境修复,并实现林业生态价值转换,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为确保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建设落实处、见实效,省检一分院联合海南省林业厅、临高县林业局对生态修复基地进行实地勘查,利用无人机拍摄固定生态司法修复项目用地的四至范围,了解基地后续监管以及碳排放量的相关情况,持续跟进。
其间,省检一分院与海南省林业厅、临高县林业局就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司法修复林业碳汇交易机制召开座谈会,进行深入交流、意见交换。会上,省检一分院提出了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出台关于海南林业碳汇开发、交易管理及资金使用监管等相关配套制度,针对司法机关办理的适用认购林业碳汇案件设置专门司法账户,专款专用等规范化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