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穆文义:刘文卿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对你公告送达(2023)黑0833执220号失信决定书、执行裁定书,公告期限为30日,期满视为送达成功,本院已依法将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抚远市人民法院


  周硕:原告周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882 民初4421 号民事判决书(内容: 被告周硕给付原告周权借款3 万元,并以3 万元为基数,自2023 年3月8 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上述给付义务,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550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自公告之日起30 日内来本院博洛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王丽娜:本院受理孙宁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882 民初4480 号民事判决书,(内容:驳回原告孙宁宁的诉讼请求。)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博洛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盛兵:本院受理原告陈凯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原告不服本院作出(2023)豫1602民初365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川汇区法院北楼511室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陈香国:本院受理原告朱少琴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22民初37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戴明亮:本院受理原告安亿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22民初40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杨国营:本院受理原告马灵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1627民初30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法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杨国营:本院受理原告张国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1627民初30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法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董玉新:本院受理刘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1422民初10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刘杰:本院受理蒋学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1422民初12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王景国:申请执行人马娟申请执行王景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02 执1793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执行决定书、限制高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3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张翠敏:本院受理原告原告建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许艳秋、许怀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1422 民初656 号民事判决书。限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张立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1422 民初1153 号民事判决书。限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武红星、邵俊霞: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豪阳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 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刘志强:本院受理原告周口兴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你、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原告不服本院作出的(2023)豫1602民初284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王希兵:本院受理黄卫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03 民初16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常占良、刘洪霞:申请执行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执3145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瑞海、白霜:申请执行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执3139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苗爱华:申请执行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执3131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王剑坤:申请执行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执3130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杨丽霞:申请执行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执3129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杨学波、张爱英、河北天宾自行车制造有限公司、张国庆: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1897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桂云、李计山、隆尧县恒通建材有限公司、隆尧县延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张晓丽、李思梦: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1885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杨县兵、申少英、郭书杰: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1884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建高、赵芬玲: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1883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何超超、骈洁萍、河北锦龙港物资有限公司、何聚民、胡新华、张建平、阴香美、何聚英: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1882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金亮:本院受理原告代凤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为送达。提起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文庙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


  常州弘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雄盛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甘2926民初3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沧州临港昌盛运输有限公司、张家口圣云道路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长国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229民初378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彩亭桥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定于2023年9月19日10时至2023年9月20日10时止第一次公开拍卖下列财产:漯河闽豫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漯河市人民东路南侧漯河闽豫建材电子商务港(二期)10幢房产(188套房产)及部分在建工程。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咨询电话:0395-3561225,特此公告。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注销公告  内蒙古绿坤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23MAONBE8L9J),经股东会决议终止企业经营,并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