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安机关召开现场会 推进不佩戴安全头盔治理工作

  本报讯(记者黄国亮 □张景涛 通讯员周平虎) 近日,海南省公安厅在保亭县召开进一步推进不佩戴安全头盔治理工作现场会,学习推广保亭县公安局“随手拍+电子警察”治理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成功经验,部署开展“戴头盔 平安行”交通安全守护行动。
  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保亭县公安局加茂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和该局交通管理大队指挥中心“随手拍+电子警察”“现场警力+线上警力”现场执法模式,观看了相关汇报片,听取了保亭、三亚、白沙3个县(市)公安局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治理的经验介绍,解读了海南省公安机关“戴头盔 平安行”交通安全守护行动方案。
  会议指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涉及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切身利益,治理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学习借鉴保亭、三亚、白沙成功经验,向社会要警力、向科技要警力、向宣传要警力,大力推广保亭“随手拍+电子警察”警务机制以及“现场警力+线上警力”执法和“共享头盔”模式,进一步有效降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肇事致祸的风险,切实增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强烈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据了解,2023年上半年,海南全省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1037起,死亡178人。此外,海南省公安厅决定于2023年8月10日至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戴头盔 平安行”专项行动,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通行的普通公路、城市道路主要路段、交叉路口等重点地段实行每日常态化整治,做到“三必查”,即上下班高峰必查、周末必查、3日以上重要节假日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