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召开第二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和监事会
本报讯(记者任文岱) 日前,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召开第二届会员大会暨换届选举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换届审计报告、修改后的章程草案和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等,选举产生了促进会第二届理事会和监事会。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郭旭升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议指出,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规范内部管理,坚持合法、中立、专业、公益原则,充分发挥首都法学法律人才优势,统筹、组织、协调全市热心于公益法律服务事业的第三方社会力量,搭建诉讼与非诉讼社会矛盾调处工作平台,积极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律师代理申诉、访调对接、公益法律服务基层行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要坚持服务大局,全面把握形势要求,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进一步发挥业务优势,创新活动方式,加强法学研究,不断开创首都公益法律服务事业新局面。要紧紧围绕实现“研究会活动要经常化、秘书处要实体化、党建工作要进一步深化”的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推动研究会工作创新发展。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促进会业务主管单位变更、业务范围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等重大事项,批准了促进会五年工作发展规划,吸收3家新会员单位入会和设立了2个新分支机构,并为会员单位代表、分支机构代表和负责人代表授牌和颁发聘书。
来自北京市法学会、市司法局以及促进会单位会员的代表、个人会员、拟入会单位代表等10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