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构建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加强大青山生态环境保护

  本报讯(记者任晓宁 通讯员安浩然) 近日,内蒙古大青山沿线的13家基层检察机关与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共同举办了“大青山沿线检察机关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协作统一行动”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回民区人民检察院、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土默特左旗人民检察院、武川县人民检察院,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东河区人民检察院、九原区人民检察院、石拐区人民检察院、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固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及乌兰察布市卓资县人民检察院13家基层检察机关,共同签订《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划管辖协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加强大青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在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时,将进行线索共享和线索移送,并对跨区划的线索移送、管辖争议处理、案件协办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对上级督办、案件分析研判、统一办案标准也作了相应规定。

  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是土默川平原乃至华北平原的重要水源地和涵养地,也是黄河内蒙古段的重要补水区,更是风沙侵袭华北平原和京津腹地的阻隔缓冲带,生态区位十分重要。此次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划管辖协作的正式启动,是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积极协调相关地区检察院,整合资源优势、加强交流合作,围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移送与办理、生态修复、资源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高质量合作,以检察视角构建联合执法多效保护机制的创新举措。

  据了解,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工程,提出“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管理+多元化协作”的生态检察模式,以碳汇认购搭建生态修复新路径,并聘请公益保护观察员,建成了全市最大的500亩检察公益林,以“林长+检察长”机制的常态化开展,构建大青山生态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