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式旅游”需要且行且规范

  随着旅游市场复苏,不少新兴的旅游模式正逐渐兴起。其中,“交换式旅游”就是近期突然火起来的一种,其间,“免费住”“零成本”等字眼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除了能节省大笔费用外,还能扩大社交圈子。通过这种形式,让原本陌生的两家人彼此熟络起来,很可能建立深厚的友谊,让人际关系更加和谐。(6月23日央广网)

  所谓“交换式旅游”,即两个陌生人之间达成一致,互相到对方家里免费居住,到对方所在城市旅游,省去住宿费用。近年来,“交换式旅游”逐渐在网络上盛行,受到国内以自助旅游者为代表的网友们热捧。

  “交换式旅游”的优势显而易见。首先,可以省下住宿费用,节约旅游成本。其次,通过互相为对方提供景点介绍、行程规划等,可以大大减少旅游者的信息不对称,提升旅游质量。此外,作为“旅游+社交”相结合的互助旅游方式,交换式旅游还具有扩充社交网络的功能,颇受年轻人的欢迎。

  不过,“交换式旅游”的风险也十分明显。一方面,让陌生人住进自己家,首要的风险就是人身财产安全和隐私泄露问题。同时,“交换式旅游”是建立在彼此信任的基础上,很容易被别有用心者钻空子,或是因为服务不对等产生矛盾纠纷。比如,有人先在自己家接待了对方,等到一周后到对方城市去旅行,却发现自己已经被“拉黑”了。有的则是交换后发现对方的房间条件和此前介绍的大相径庭,与自己为对方提供的条件相差甚远,觉得吃亏了。

  某社交媒体发布的投票结果显示,约有62%的人认为“交换式旅游”“不靠谱”,仅30%的人认为“可以试试”。作为新生事物,“交换式旅游”在我国尚处于“雏形”阶段,需要有关部门、相关平台共同加以规范。

  首先,推行合同范本。目前,“交换式旅游”通常没有签订合同,或者只有非常简略的几条约定,很容易在事后出现纠纷。去年6月,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发建设的全国合同示范文本库正式上线,内容涵盖网络交易、房地产买卖、养老服务、教育培训等领域,供社会公众参照使用。针对“交换式旅游”,有关部门也应尽快制定权利义务对等、内容完整、条款齐备、符合交易习惯的合同示范文本,从而保障合同各方当事人权益,保障交换安全,避免产生纠纷。

  其次,落实实名登记。除个人在社交平台发帖“求交换”外,网上还有一些打着“交换式旅游”旗号的平台,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平台并不靠谱,注册过程中不需要进行实名认证。根据去年新修订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六条,应用程序提供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的,应当对申请注册的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身份证件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相关平台必须依法落实身份认证责任,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冒用他人信息进行虚假注册的,不得为其提供服务。

  第三,建立信用评价。诚实信用是“交换式旅游”赖以生存的基础,要想行稳致远,必须充分发挥信用力量。一方面,平台可以与社会其他信用系统,如消费信用、银行信用等实现有效衔接,从源头过滤失信人员。另一方面,参考电商平台,建立“交换式旅游”参与者的信用评价体系,让参与人为对方打分评价,从而起到风险提示、劣者淘汰的作用。

  此外,作为一种新生的互助式服务,“交换式旅游”不能只靠信任维持。相关部门要跟上旅游业的发展趋势,根据“交换式旅游”的发展情况,制定出相应的法规和政策,对各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行为准则进行明确的界定,以保障游客和当地社会的权益,促进“交换式旅游”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