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以浙江省诸暨市为例
“枫桥经验”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典型经验,也是预防违法犯罪的成功经验。近年来,以浙江省诸暨市为代表的各地基于“民转刑”案件发生发展的基本规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和预测预警制度,开展隐患纠纷源头治理,健全多元调解有效阻断“民转刑”案件发生,推进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协同治理,有效夯实在基层基础化解风险隐患,形成预防“民转刑”案件的治理模式,可资借鉴。
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初的“枫桥经验”,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国方案。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践行“五个坚持”,即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人民主体,坚持“三治融合”,坚持“四防并举”,坚持共建共享,在开展社会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对厘清“民转刑”案件发生发展规律,找准预防“民转刑”案件的关键点,制定系统的预防化解方案,采取有效的防控手段具有重要的意义。
强化预测预警,从源头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
对可能诱发刑事案件的经济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和其他生活琐事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动态排查,是预测预警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随着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网格化管理已经成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一把“金钥匙”,网格员通过“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的方式,使得社会治理和服务群众真正延伸到了群众家门口,可以深入村(社)、贴近群众收集民事纠纷的基本信息,为预测预警预防工作奠定基础。在“民转刑”案件预防工作中,诸暨市积极探索实施“六优先”介入机制,优先处理。即,对排查中发现的以苗头性纠纷、易激化纠纷、经济纠纷、赡养抚养纠纷、倾向性牵连性纠纷、影响生产的纠纷优先调处为内容的“民转刑”高风险民事纠纷,优先组织力量调解化解,有效提高了“民转刑”案件预防的效能。
同时,诸暨市运用“自治为主体,法治为核心,德治为基础”的三治并举的工作方法,争取刚柔相济、身心兼治,在抓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预防上下功夫,切实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民转刑”案件重大风险的发生概率。如诸暨市针对商务领域矛盾纠纷的特点规律,进行分析研判,找准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重点环节,提出源头预防的意见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商场、超市和加油站等商贸行业,定期梳理排查矛盾隐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汇总梳理和预测预警,尤其对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矛盾纠纷高度警惕,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及时采取针对措施加以化解。
做实纠纷化解,有效阻断“民转刑”案件发生
民事纠纷调处化解能力影响有效阻断“民转刑”案件的成效。对此,诸暨市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和滚动排查、滚动化解相结合,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有效降低了“民转刑”案件发生的概率。实践中,诸暨市对能化解的矛盾纠纷立即化解,将矛盾遏制在初始阶段;对跨部门、跨地区等复杂矛盾纠纷,联合多方力量,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综合运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依法有效解决;对短期内难以彻底化解的矛盾纠纷建立台账,全力跟进化解,防止矛盾积累、纠纷激化。
调解队伍和调解组织建设是调解工作提质增效的重点。诸暨市建立矛盾纠纷社会组织协同化解机制,实行人民调解专家库、调解志愿者队伍分类和动态管理,健全老中青结合的专业化、多元化人民调解团队。经过长期的调解队伍建设和专业调解人才的培育,涌现出一批在群众中有威信、工作上有实招的调解专家。如该市赵家镇榧乡调委会调解员队伍在矛盾容易激化的山林地界纠纷案件调解中,事先深入调查,在双方前期已经坐下来交流过的基础上,在山地现场主持调解,促成双方很快解开疙瘩、达成协议,多年来调解的案子中没有一件“民转刑”案件发生。再比如,诸暨市江新社区的“江大姐调解”志愿队形成了自己成熟的“五步法”调解模式,一是预防性干预调解;二是快速调解,即口头调解;三是“背靠背”调解;四是“面对面”调解;五是联合调解。针对不同邻里纠纷适用不同的调解方式,如果矛盾双方对解决方案有分歧,则进行分头磋商,把双方预期调整一致,多次斡旋,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推进多元主体参与,协同治理“民转刑”案件发生
近年来,诸暨市不断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民转刑”案件发生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在诸暨,多部门联动解决群众矛盾、息诉止争的做法已是常态。市—镇(街)—村(社区)三级社会治理中心集成信访超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7个工作平台,力求解决纠纷“最多跑一地”。新乡贤、律师、社会组织、“两代表一委员”、教师、社会热心人士、退役军人等力量积极参与基层纠纷排查化解,有效壮大“微网格”矛盾纠纷调解力量。
针对经济纠纷,诸暨形成了驻企网格员、法律顾问、行业代表参与的“三员”调解新模式,实现了行政、司法和社会解纷力量“三力聚合”,防止经济纠纷诱发刑事案件。比如诸暨市暨阳街道大桥社区聘任辖区内一批外卖“骑士”担任兼职网格员,他们借助人熟、地熟、情况熟的职业优势,在外卖送餐过程中积极参与反诈宣传、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网格管理与警务服务工作。暨阳街道江新社区针对居民间的矛盾纠纷,创设“九九议事会”,邀请相关业主、网格员、片警、律师及相关部门人员到社区里来,开展民主议事型的调解。枫桥镇自发性社会组织“红枫义警”,积极践行“崇法尚义、积安向善”宗旨,在民警带领下开展治安巡逻、法治宣传、安防教育、纠纷调解等辅助性警务活动以及群防群治工作。针对外来流动人口“民转刑”案件比较突出的问题,店口镇探索建立“外警协管外口”管理模式,由“娘家人”服务管理外来人口,并专门设立了一支以解决劳资纠纷为重点的工作队伍。
强化基层自治,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
城乡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城乡社区,不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与村(社区)里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有一定联系,村(社区)自治水平的提升对于防范“民转刑”案件意义重大。
“枫桥经验”的精髓在于“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调动基层力量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维护稳定。诸暨市始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德治、智治协同发力,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完善“三上三下三公开”制度,创新推行“支部建在小区上”等做法,推动村规民约、移风易俗实现全覆盖,就“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善治”应用到基层社区治理进行有益探索,取得明显成效。
比如,诸暨市暨南街道三江新村“村民说事”以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基础平台,以村民议事为基础形式,推动民主科学决策、民主规范治理,“说事”内容紧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包括经济发展的大事、村庄建设的实事、扶贫帮困的急事、群众牵挂的心事等,定期问事、开放议事、合力办事、民主评事,形成了良好的基层民主氛围,将矛盾纠纷的隐患消解于无形。
为全面提升村(社区)治保组织和调解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诸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村(社区)治保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规定村(社区)治保组织主动配合辖区派出所工作,经常性开展巡逻守护、平安宣传、隐患排查、惠民服务等活动,开展巡逻活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经常性开展安全防范检查,协助做好化解工作;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掌握属地各种不稳定因素,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防止民事纠纷激化,及时汇报重大矛盾纠纷隐患,并依法依规对属地发生的民间纠纷进行调解,对未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还要及时上报,做好稳控。
加强数字治理,“智治”防控“民转刑”案件发生
数字化为预防“民转刑”案件提供“数智”支撑,数字治理推进预防制度的重塑和程序再造。诸暨市以社会治理领域“最多跑一地”为引领,进一步整合“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大职能,构建“基层治理四平台”和“全科网格”,让群众有事找平台、基层治理用平台,形成了良好的治理经验。在此基础上,诸暨坚持把“数智”化力量融入社会治理全过程,创新发展网上“枫桥经验”,深化运行“1963法润”直播平台,提升完善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网络综合治理,实现了矛盾化解从“上门”到“上网”的转变,推动矛盾纠纷“一键解决”。同时,以全国“智慧安居”建设试点为契机,扎实开展智安村居、智安小区建设,着力打造社区治理综合信息系统和社区治理云服务平台,真正让互联网技术助力基层治理和“民转刑”案件风险防范。
在实践探索中,浙江打造“和合人事”民转刑案件防控综合集成应用平台,以矛盾纠纷涉事人为中心,以矛盾纠纷重点事为脉络,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主干,结合“平安天目”大数据研判分析、“家和智联”家事纠纷调处、“心福工坊”社会心理服务等应用成果,实现信息双向流转、结果双向反馈、处置闭环管理,达到矛盾纠纷“事前早发现、事中能化解、事后有关注”全程管理,这值得进一步研究。
本文为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2022年实践创新类课题“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