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王丽娜:本院受理孙宁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882民初4480号起诉状副本(1、要求与被告离婚;2、婚后共同房产坐落于大石桥市鹏源明居三期3#楼2 单元701 室,归被告所有;3、婚后共同房产坐落于大石桥市丽景家园5#楼2单元1502 室,归原告所有,按揭贷款由原告偿还;4、原、被告婚前财产及各自债务各自享有及承担;5、诉讼费由原、被告共同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3 年8月11 日10时在博洛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周硕:本院受理周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882民初4421号起诉状副本(判被告给付原告借款3万元,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被告承担诉讼费)、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3年8月11日9时30分在博洛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公开道歉  本人樊孟状、徐凤好,2022年9月13日8时54分,在郸城县南丰镇沿野河沟子,被告人樊孟状、徐凤好使用地笼网非法捕捞野生黄鳞等水产品,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现场发现地笼网117 套,非法捕捞黄43.7市斤。经认定,捕捞行为破坏水生生物生态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经郸城县公安局刑事立案侦查,后郸城县检察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郸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由郸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我们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捕捞水产品行为已构成犯罪,自身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后果,诚感抱歉和悔恨,现已受到刑事处罚,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此举向社会进行公开道歉,希望得到公众的谅解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孟祥伟:申请执行人王奇峰申请执行孟祥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对你名下位于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399号香墅小区12-3A号房产予以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河北中晟2305041号评估报告、(2018)冀0402执514号拍卖裁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韩飞、刘霜、杨源:本院受理原告霍邱县中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1522民初5210号民事案件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组成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30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王先海:本院受理原告陈玉磊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戴明亮:本院受理原告安亿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夏岩:本院受理杨琳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1421民初145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后的第3日10时在绥中法院前所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秦志恒:本院在办理(2023)黑0833执86号执行案件,即王晶申请执行秦志恒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冻结裁定书、扣划裁定书、失信决定书,公告期限为30日,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抚远市人民法院


  李洪伟:本院在办理(2023)黑0833执恢3号执行案件,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远市支行申请执行李洪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失信决定书,公告期限为30日,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抚远市人民法院


  盛凡、王树东、许庆彬:本院在办理(2023)黑0833执恢113号执行案件,即张秀清申请执行盛凡、王树东、许庆彬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冻结裁定书,公告期限为30日,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抚远市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3年7月8日10时-2023年7月9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1.被执行人河南锦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东段锦绣江南二期5号楼1单元701室,二拍起拍价467796元,保证金3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与本案拍卖财产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对标的物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前向本院书面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3年7月8日10时-2023年7月9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1.被执行人张毛妮名下位于周口市川汇区莲花路中段南侧维也纳公园2号楼3单元1409号房屋,一拍起拍价50216元,保证金3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与本案拍卖财产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对标的物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前向本院书面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邢研、董森涛:本院受理李莉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民初296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6日内。定于2023年8月1日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扬帆:本院受理间子峰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03 民初346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6日内。定于2023年7月18日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吴大斌:本院受理王志国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03 民初2727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6日内。定于2023年8月1日9时1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崔望禹、胡秀兰、胡世安:本院受理原告苑金良与被告崔望禹、胡秀兰、第三人胡世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0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冯铭:本院受理原告高龙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 豫1628 民初227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15 日为上诉期限,逾期该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张月:本院受理绥中鑫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辽1421民初27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3年7月24日10时-2023年7月25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1、位于周口市川汇区龙都红星广场7号楼1310号。上述财产起拍价为368640元,保证金50000元,增加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3年7月24日10时-2023年7月25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1、位于周口市川汇区金色东方佳苑9号楼1单元2203号。上述财产起拍价为323440元,保证金50000元,增加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赵增帅:本院受理原告唐山伟基建材有限公司诉你、河南安信达防水保温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224民初35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于2023年7月28日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柏各庄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


  更正  2023年5月16日刊登于本报郝龙:本院受理原告刘惠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郝龙”更正为“郝龙、海兴县德源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河北省海兴县人民法院


  葛娅丽、戚新满:原告河北燕达医院诉你们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1082民初8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毕学廷:原告李英诉你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1195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山东马兰拉面快餐连锁有限公司、青岛邦华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原告河北福成五丰食品有限公司燕郊肉类制品分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1082民初49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陈瑶:本院受理原告唐武松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7月31日15时在本院大龙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万忠仙:本院受理(2023)黔0103民初8370号原告贺汝飞诉被告万忠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适用程序告知审判组织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吴胜波:本院受理贵阳白云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113民初1188号案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