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屈原的法律情怀

  生活在战国后期的屈原(约公元前340年—公元前278年)生于楚国秭归(今湖北宜昌),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位伟大的爱国诗人、浪漫主义诗人。屈原的诗歌也可以说是一首法律求索之歌,阐述了其伟大的法律情怀,具体分五个方面,即品行、公平、正义、廉洁、民生。


  高尚的法律情操

  屈原是一位勤奋高明的立法者,他受楚怀王委托,“造为宪令”,即起草法令。作为一名立法者,屈原《离骚》开篇,就表明了自己肩负的崇高的立法者身份:“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皇室后裔,正好又生于寅年寅月寅日这个难得的吉日,真是天降英才。立法者要公平公正,屈原的父亲就为其取名和字分别为“正则”“灵均”。正、均二字也是屈原家族世代传承的“家训”。“纷吾既有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屈原内外兼修,仪表堂堂,立法者任职所应具备的内在美外在美条件完全具备。“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惟兹佩之可贵兮,委厥美而历兹”。其法制情操完全不需要被人赞赏,自认为非常够标准。时间紧迫,屈原以时不我待的精神追求法治。“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老冉冉之将至兮,恐修名之不立”“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及余饰之方壮兮,周流观乎上下”“奉先功以照下兮,明法度之嫌疑”。在无法实现“美政”目标时,屈原对时光流逝充满无奈和惆怅,多次提出“时不可兮再得,聊逍遥兮容与”“时不可兮骤得,聊逍遥兮容与”。屈原有他的誓言:“蹇吾法夫前修兮,非世俗之所服;虽不周于今人兮,愿依彭咸之遗则”“宁溘死以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也”“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阽余身而危死兮,览余初其犹未悔”“既莫足与为美政兮,吾将从彭咸之所居”“带长剑兮挟秦弓,首身离兮心不惩”“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他效法先贤,尽管有些规则超前大众还不理解,但愿意像古人彭咸投水自尽一样承担一切后果。屈原内心纯洁,志向高远。“芳与泽其杂糅兮,唯昭质其犹未亏”“忽反顾以游目兮,将往观乎四荒”“悟过改更,我又何言?”“与天地兮同寿,与日月兮齐光”“深固难徙,更壹志兮”“行比伯夷,置以为像兮”“以为君独服此蕙兮,羌无以异于众芳”。在政敌对手面前,屈原并没有贬低对手,认为其他群臣也是“众芳”。但他绝不同流合污,自比兰蕙更高洁。


  追求公平的法律情结

  司马迁认为“邪曲之害公也,方正之不容也”的屈原,一生追求公平公正,“规矩”“绳墨”“法度”等词多次出现在其诗句中,体现了屈原追求公平的法律情结。

  “不抚壮而弃秽兮,何不改乎此度?乘骐骥以驰骋兮,来吾道夫先路”“国富强而法立兮,属贞臣而日娭”“固时俗之工巧兮,偭规矩而改错;背绳墨以追曲兮,竞周容以为度”。屈原认为,最重要的还是法律,如果没有法律,第一无法体现上天的意志,第二不能强国,第三不能实现公平。不仅对于法律本身,屈原还特别注重法律程序,包括证据、庭审、质证的过程。以自己的切身体会“蔽晦君之聪明兮,虚惑误又以欺,弗参验以考实”来强调。但是同时,他检讨自己盛气志而过之,强调申诉和审判都需要冷静理性。《天问》中,屈原就鲧的处罚过程,强调了无罪推定的重要。他采取反问的方式引人思考。屈原主张法治,反对情绪化和心治,认为“背法度而心治兮,辟与此其无异”,同时还发现人心和法治的重要关系,那就是权力可以让人屈服,但是不能让人心服。对于司法人员,屈原的标准要求很高,要有执行力、分辨力。屈原对司法人员提出的要求中,首先是对国家的忠诚:“岂余身之惮殃兮,恐皇舆之败绩!忽奔走以先后兮,及前王之踵武。”他要求司法人员要遵循法度,要具备司法能力水平,“举贤才而授能兮,循绳墨而不颇。皇天无私阿兮,览民德焉错辅”“览察草木其犹未得兮,岂珵美之能当?”“弗省察而按实兮,听谗人之虚辞”。

  屈原认为要唯才是举,好比马与马车,要用良马,不用劣马。有良马,还要有好车夫。“郤骐骥而不乘兮,策驽骀而取路。当世岂无骐骥兮?诚莫之能善御”“无伯乐之善相兮,今谁使乎誉之?”尤其是品德要求,“昔三后之纯粹兮,固众芳之所在”“所非忠而言之兮,指苍天以为正”。屈原举例中不少是平民出身的大家,如傅说、吕望、宁戚、彭咸、百里奚、伊尹、管仲等人,要大家作为榜样学习。“鸷鸟之不群兮,自前世而固然”,反之不能“虽萎绝其亦何伤兮,哀众芳之芜秽”。他反对结党营私,投机钻营,损害法律的尊严,“惟夫党人之偷乐兮,路幽昧以险隘”“世并举而好朋兮,夫何茕独而不予听?”“民好恶其不同兮,惟此党人其独异”。


  坚守正义的法律情愫

  屈原坚信正义的力量不可阻挡。他认为朋党谄媚只能蛊惑一时,迟早会打回原形。“君含怒而待臣兮,不清澄其然否”,这里的“然”是指道理、公理,也是自然规律。这是正义所在。正义的力量如日月星辰,不可逆转,也与非正义不能苟同,“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四时递来而卒岁兮,阴阳不可与俪偕”。反之,夏桀、商纣“夫唯捷径以窘步”。要坚守正义,为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伏清白以死直兮,固前圣之所厚”。在正义之路上,还要有壮士一去不复返的豪情,“出不入兮往不返,平原忽兮路超远。”


  悲天悯人的民生情怀

  法律与人民的关系,屈原看得很清楚。法律就是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瞻前而顾后兮,相观民之计极”。他愿百姓康宁,祝福家乡。其爱护百姓的思想基础来源于屈原的家风,以及屈原在两次流放期间,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江河湖泊,山川大地,到处都有他的足迹。他借用神仙传说翱翔云游,对百姓疾苦看在眼里,疼在心里。楚怀王死后,楚顷襄王将都城郢东迁于陈(信阳)城阳城。屈原见百姓流离失所,饿殍遍野,田园荒芜,悲愤欲绝,夜不能寐。“卬明月而太息兮,步列星而极明”。


  秉承廉洁的崇高情志

  《楚辞》有云:“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而未沬。”《卜居》则云:“宁廉洁正直以自清乎”。东汉著名学者王逸在《楚辞·章句》中注释:“不受曰廉,不污曰洁。”其意是说,不接受他人馈赠的钱财礼物,不让自己清白的人品受到玷污,就是廉洁。屈原是廉洁的倡导者,也是身体力行者。为了保持廉洁,他高呼“令五帝使折中兮,戒六神与向服”,用天打五雷轰的精神直视灵魂深处。那些“众皆竞进以贪婪兮”的人,那些“忽驰骛以追逐兮”的人,将会臭名远扬。对于廉洁,屈原指出要树立榜样,要“修美”。“尧舜之抗行兮,瞭杳杳而薄天”。通过与渔夫的对话,屈原进一步阐明廉洁操守的重要,渔夫说:“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世人皆浊,何不淈其泥而扬其波?众人皆醉,何不哺其糟而啜其醴?”屈原说:“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宁赴湘流,葬于江鱼之腹中。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乎”。渔父说:“圣人不死板地对待事物,而能随着世道一起变化。世上的人都肮脏,何不搅浑泥水扬起浊波,大家都迷醉了,何不既吃酒糟又大喝其酒?”屈原说:“怎能让清白的身体去接触世俗尘埃的污染呢?我宁愿跳到湘江里,葬身在江鱼腹中。怎么能让晶莹剔透的纯洁,蒙上世俗的尘埃呢?”这是屈原对于廉洁的生动阐释,也真正树起了廉洁从政的丰碑。

  总之,屈原的诗歌包罗万象,博大精深。涉及国家安全、农业、林业、生态环保、气象、土地、食品安全、卫生、婚姻家庭、船舶交通等诸多法律,认真分析研究,对于阐发我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具有积极意义。

  (作者分别为中共宜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宜昌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