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探索源头治理新路径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探索源头治理新路径
——以安徽省桐城市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为视角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枫桥经验”蕴含的“矛盾不上交”理念为当前基层的源头治理提供方向指引。安徽省桐城市积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当地“六尺巷传统礼让文化”发展新时代“六尺巷调解法”,被写入今年3月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自2015年桐城市人民法院依托“六尺巷传统礼让文化”提出“六尺巷调解法”以来,该工作法逐步扩展运用到桐城市社会治理各个领域,形成了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对源头预防化解纠纷起到了重要作用,这对运用中华传统优秀法律文化深化基层源头治理提出一定探索路径,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以党建为统领,统筹基层社会源头治理力量
以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整合资源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具体而言,需要党委政府统筹基层各方力量,调动不同主体的积极性,对矛盾纠纷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未雨绸缪,及时排查预警,及时疏导居民的不满情绪,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得到解决,甚至消除隐性的纠纷导火索,从源头预防化解纠纷隐患。
要做实做强党的基层组织,让党组织有力量发挥引领功能。实践中,桐城市坚持把镇街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党小组)作为凝聚基层治理的主轴,辖区派出所所长进入镇街党(工)委班子,民警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两长(单元长、联防长)”、村民组长与党小组长合一,延伸党组织工作链条。
整合基层社会治理力量,让各方形成合力。桐城在县一级整合信访、调解、仲裁、法律服务、心理咨询及社会组织等资源,打造“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让群众可以像逛超市一样选择想要的问题解决方式。同时,在基层构建“党组织+网格长(政法干警)+‘两长’+住户”的网格治理模式,力争做到“需求在网格发现、资源在网格整合、问题在网格解决”。
以党建联盟促治理联动。作为“六尺巷调解工作法”的发源地和重要实践地的桐城市人民法院孔城法庭,特别强调运用党建联盟提前介入纠纷,形成了较成熟的“庭所联动”机制。孔城法庭所在辖区司法所或派出所接到群众救助后,在处理过程中,如果涉及专业性比较强的纠纷,一般就会申请法庭到场参与处理。不少纠纷因法庭专业力量的提前介入,有效防止了一般纠纷转为诉讼案件,大大节省了当事人成本。
提升文化引领,构建基层社会源头治理良好氛围
据《桐城县志》记载,清代大学士张英老家与吴姓邻居因住宅边界一事官司打到县衙。张家人写信到京城求告张英。张英收到信后,在信上批诗一首寄回老家:“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收到信后,主动让出三尺。吴家见了非常感动,也让出三尺,形成了著名的“六尺巷”。该典故坚持“以和为贵”的和谐处世理念及宽容礼让的做人之美德,备受桐城人喜爱。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深受这些历史文化影响,将谦和礼让、以和为贵的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文明、和谐、公正、友善等精神进行有机融合,提出以礼让和事强化矛盾纠纷前端预防的工作思路。具体而言,通过打造“六尺巷”治理品牌模式,实现“六尺巷文化”元素多方面全覆盖,让“六尺巷文化”精髓潜移默化、深入人心,形成人人会讲“六尺巷”故事、处处彰显“六尺巷文化”、事事体现“六尺巷”精神的氛围,使群众对“以和为贵”的价值理念更有认同感,从而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源头上减少矛盾,预防纠纷发生。
在实践操作中,桐城市文昌街道六尺巷社区提出“得理可让人”理念,并在调解社区纠纷过程中,充分运用这一理念让占理者或强者先让,促使大量矛盾纠纷得以和解,在六尺巷社区形成了浓厚的礼让氛围。如该社区所在的某医药公司破产后,另一企业购买了其厂房及土地,但一直搁置未利用。该厂房与姚某家相隔一墙,墙体坍塌导致姚某家生活不便、出行受阻,在交涉未果情况下,姚某向社区反映了此事。通过社区做大量工作,劝说企业“让一尺”并将墙体恢复,最终,姚某家院子也因此变得宽敞明亮。新时代“一堵墙”的故事蕴含着新时代的礼让文化,促成了新时代邻里关系的和睦文明。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的实施从源头净化治理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桐城市2021年矛盾纠纷4021件,较2020年下降20.7%,2022年矛盾纠纷3804件,较2021年下降5.4%。桐城法院2022年民商事收案5758件,较2021年下降15.61%。
融会贯通“三治融合”,形成自治为基、德法兼容的源头治理模式
整体而言,桐城推行的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基于矛盾在终点难以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将矛盾回溯至过程与起点,倒逼基层形成过滤机制,依托自治主体、法治主体及相应平台,充分运用调解形成源头和解、过程调解、终点化解的治理机制,将大部分矛盾化解在源头、拦截在过程中,形成了“自治为基、德法兼容”为主要特征的源头治理模式。
强调自治为基,让人民群众成为真正的基层社会治理主体。当前基层自治面临的突出问题在于基层自治力量较为薄弱,往往没有能力和精力解决群众需求、化解群众矛盾。2021年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强调,“合理确定村(社区)规模,不盲目求大”。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小自治单元规模。桐城市以村民小组为基础成立以村支书或村“两委”成员为会长,“五老”、村民代表、“两代表一委员”、“法律明白人”、驻村法律顾问、好人、好婆媳等担任成员的村民说事会,建立适合地方实际情况的“村民说事”制度,并以村民说事会为平台,常态化组织村民讨论村务村事,解决村民反映强烈的难题,如拆除有安全隐患的废弃房屋、村道修缮、人居环境整治等。桐城的村民说事会之所以可以有效发挥实际作用,关键在于它规模适中。村民小组因集体土地有利益关联或因曾经的生产和生活及人情往来,这使得村民之间恢复了舆论压力可以发挥作用的传统,使村民说事会成了熟人间解决问题的有效平台,也从源头解决了可能产生的各类矛盾。
强调以“全过程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德法兼容”。调解是当前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也是处理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它蕴含德治与法治的双重因素:调解的依据不仅包含法律,还包括道德、传统习俗、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及各类规则的有机结合;一个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需要法官、律师、行政机关等现代法治主体介入,也要吸收村委会主任、邻里等传统德治主体的加入;实践中的调解方式普遍强调情理法兼顾。
就源头和解而言,村民产生矛盾后,村民说事会成为可依赖的问题解决平台。村民说事会运用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依法律、摆事实、讲道理、析人情,督促当事人进行沟通与协商,达成共识与和解。就调解过程而言,桐城推动调解任务较重的主要部门及各镇街先后设立“六尺巷调解工作室”,形成了以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过程解决机制。就司法层面化解纠纷而言,桐城法院在诉前、诉中、诉后充分利用“六尺巷调解法”,借助社会力量,综合运用法律、道德情理、家庭伦理、民间习惯、村规民约、行业标准等规则,形成以司法调解为主导、情理法兼顾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以调解促和解。
总而言之,虽然社会转型时期大量矛盾纠纷不再是传统熟人间的日常生活矛盾,更多是陌生人之间的利益纠纷,但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的实践说明充分挖掘中华传统优秀法律文化,有利于从源头上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良善的人文环境,有利于在源头上遏制矛盾的产生与扩大。这一工作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价值。
本文受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安徽大别山区乡村软法治理路径研究”(项目编号:AHSKY2021D11)资助。
(作者单位:安庆师范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