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太原市检察院通报二〇二二年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情况
本报讯(记者邵春雷)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检察机关召开“深化融合履职 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7起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据了解,在2022年度,该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捕、诉、监、防、教”一体履职,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针对涉罪未成年人采取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宽缓到位,共不批准逮捕142人,不起诉153人。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依法惩戒,共起诉85人。对于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共对57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此外,还联合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4+1+N”模式的教育矫治,引入专业司法社工开展帮教2155人次。
该院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在2022年度,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5人,其中起诉校园性侵害犯罪2人和监护侵害犯罪5人,判处从业禁止4人。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力度,会同公安机关推行“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建成“一站式”办案场所6个,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向3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6220元,联合民政、卫健委、妇联等多部门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身体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救助。支持6名性侵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提起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侵权损害赔偿诉讼,获得法院支持。
太原市检察院聚焦未成年人文身以及酒吧、网吧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难点、痛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件,推动解决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全省首例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全省首例酒吧侵害未成年人权利民事公益诉讼案。
此外,该院坚持以未成年人检察履职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努力实现“1+5>6”,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更实。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存在的家庭监护不力等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497份,会同妇联、关工委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309次。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联合妇联在社区街办成立6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