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县域社会治理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这赋予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的重大使命任务。
郡县治,天下安。将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核心要义的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县域社会治理,强化党建引领、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强化“三治”融合、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推动“数智赋能”县域社会治理,形成科学完善的县域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高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对推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县域社会治理的重要性和矛盾纠纷的特点
县域社会治理的范围为县(自治县、旗,以下同)的区划范围,即包括除市辖区和县级市以外的县、县辖乡镇和村(社区)。截至2020年年底,我国有县级行政区2844个,县域面积约占全国面积的93%,县域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74%,县域GDP约占全国GDP的53%。县域涵盖了全国的大部分面积和人口,在中国地理空间、人口、经济等领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县域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县域的和谐稳定是国家和谐稳定的基础,县域社会治理在国家治理中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连接着治理末梢的乡村,又是市域治理的具体实施与开展者。只有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基层社会的矛盾纠纷日益复杂多样。比如有的地方因邻里纠纷矛盾解决不彻底,导致矛盾激化,甚至发生人身伤害案件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基层法院”为关键词检索可以发现,截至2022年年底,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案件12135万余个,其中民事案件8017万余个,执行案件2478万余个,刑事案件674万余个,行政案件191万余个,国家赔偿案件5924个。作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法宝,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实现基层稳定和发展,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及时发现风险隐患解决矛盾,推动县域社会治理高效化、智能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由社会主要矛盾派生的大量具体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主要在基层或始于基层。因此,面向新时代县域社会的变迁及特殊要求,需要创新县域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这需要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治理体制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尤其是结合县域社会治理的特殊性,推动县域社会治理创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提前预防矛盾纠纷发生,实现溯源治理。要积极调动各方治理资源和力量参与县域社会治理,推动县域社会治理转向精细化、高效化方向发展。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积极参与县域社会治理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下的社会治理的产物,是当下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回顾历史,“枫桥经验”从“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再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生动实践。它融入当前社会治理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符合当前县域社会治理的需求,在推进县域社会治理中有广阔空间。
强化党建引领。党建引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灵魂。“枫桥经验”的形成、发展和创新都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党的全面领导引领“枫桥经验”的发展道路。在县域社会治理实践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就要坚持党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地位不动摇,通过创新“党建+”的县域社会治理模式,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创新县域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使党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更加凸显。在县域社会治理实践中,要提高党组织教育和管理水平,增强党员队伍素质和能力,提高党组织的服务水平,不断创新党组织服务群众的工作模式,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灵魂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经济社会在发展变化,社会治理的主体和方式也在与时俱进,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是“枫桥经验”的初心,在创新和发展县域社会治理模式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始终以实现人民利益为根本价值导向。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要积极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坚持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形成系统治理合力。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坚持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紧紧依靠和发动人民群众,发挥各类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既要培养人民群众共建、共享、共赢的思维,又要坚持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基层治理共同体。要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动矛盾化早、化小。要不断创新“枫桥式派出所”“枫桥式人民法庭”“枫桥式检察室”等类似的“枫桥式”社会治理和服务方式,实现“枫桥+”系统治理,发挥系统治理效用,形成多元化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形成不同主体之间相互配合、支撑的合力,达到预防和化解矛盾的双重效果,促进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健全多元化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通过众多“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及时发现潜在矛盾,提前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通过众多方式完善排查预警机制,提前发现、预防和解决问题,提高治理效能;推动县域非诉纠纷解决综合平台、县域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建设,多渠道化解矛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机制,发挥各主体的优势,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要保证多元化矛盾预防及化解机制接地气、有特色、真管用,为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提供多层次制度保障,提升县域社会治理能力。
推动“数智赋能”新时代“枫桥经验”。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快速发展,“数智赋能”社会治理进程加快,优化“数智赋能”将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以新时代的“枫桥警务”模式为例,它继承和创新“以民为本”的治理经验,始终坚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协同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和管理,依托互联网时代的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打造智慧公安,推动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对广大民众的个人信息及日常生活的数据抓取更高效,为“数智+枫桥经验”提供很好的技术支持,有利于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数字化和智能化,深入挖掘大数据资源,可以有效提高基层矛盾的预防预警和处置研判能力。例如,根据全国县域司法数据,对典型的矛盾进行提前预防性介入,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矛盾不上交”,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传承优秀传统社会治理经验的同时立足当下、与时俱进,将有效解决我国当下面临的诸多治理难题。当今时代,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科技发展迅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大数据+社会治理”新型治理模式及实施机制,将推动社会治理模式转型升级。如积极创新“互联网+”、“智慧+”、“移动微+”等科技赋能社会治理模式,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理论与方式创新,回应时代挑战,将进一步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作者单位: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