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赵建军:本院受理原告黄仅太诉被告赵建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郸城县南丰镇南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钱震:本院受理原告郸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郭杨、苑敏、钱震、王永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曹传辉(身份证号:413026197405255170):本会依法受理的申请人诸暨市传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国同与被申请人曹传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盐仲〔2022〕裁字第254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本会地址:盐城市亭湖区毓龙东路17号,邮编:224002,电话:0515-86663315)。

  盐城仲裁委员会


  李权(身份证号:320925199006200030):本会已依法受理了申请人江苏安森康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与被申请人李权物业管理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盐仲〔2020〕裁字第318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本会地址:盐城市亭湖区毓龙东路17号,邮编:224002,电话:0515-86663315)。

  盐城仲裁委员会


  成涛(身份证号:320911199003224995)、汪长秀(身份证号:341125199006030407):本会已依法受理了申请人盐城冠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成涛、汪长秀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盐仲〔2020〕裁字第236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本会地址:盐城市亭湖区毓龙东路17号,邮编:224002,电话:0515-86663315)。

  盐城仲裁委员会


  洪洋(身份证号:320923199107082413)、李羊羊(身份证号:320923199104050942):本会已依法受理了申请人盐城冠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洪洋、李羊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盐仲〔2020〕裁字第232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本会地址:盐城市亭湖区毓龙东路17号,邮编:224002,电话:0515-86663315)。

  盐城仲裁委员会


  王传宏(身份证号:320923197006045710)、张海霞(身份证号:320923197702035620):本会已依法受理了申请人盐城冠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王传宏、张海霞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盐仲〔2020〕裁字第238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本会地址:盐城市亭湖区毓龙东路17号,邮编:224002,电话:0515-86663315)。

  盐城仲裁委员会


  姚燕萍、王静波、龙丽梅、林隆、李纯强、梁利、陈远来、周洪春、巫霞、王德志、杨学发、徐正波、刘桂芳:本院受理(2023)黔0103民初3406、3418、3420、3422、3432、3434、3436、3444、3446、3447、3448、3456、3466号原告贵阳市公共住宅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十三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租金及违约金。2.由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王正琼、李贵玉、金贵宝、吕钰、赵家忠、魏红云、杨迎、谭文芬、刘世鲜、李祥、张凌云、汪金伟、龚英亮:本院受理贵阳市公共住宅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13案,案号:(2022)黔0103民初16386、16387、16388、16389、16392、16394、16419、16462、16464、16467、16470、16471、1649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及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2023)冀0928民初679号

  蒋中生:本院受理原告杨贵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公告之日起3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在本院铁城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吴桥县人民法院


  钱红:本院受理原告刘琛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广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219号

  查从军:原告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823民初2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769号

  吴东云:原告泾县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10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853号

  汪胜全、胡巧云:原告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8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430号

  蒋三宝:本院受理原告胡银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823民初4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294-2号

  林于:本院受理原告陈小阳诉被告林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3)皖1823民初2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59号

  宣城市中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泾县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宣城市新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823民初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958号

  李敏:本院受理原告泾县大毛土特产品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3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1029号

  薛子红:本院受理原告泾县鑫联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薛子红买卖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3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596号

  汪云冬、余晴: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823民初5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791号

  嵇承刚:原告程海清与被告嵇承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24号之一

  陆凤霞:本院受理原告曹生水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1823民初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942号

  汤志明:原告安徽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汤志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孙述荣(住甘肃省东乡县河滩镇团结村六社31号):本院受理原告王占成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塬法庭依法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祁文强(住甘肃省东乡县河滩镇韩杨村六社31号):本院受理原告马哈比卜诉被告祁玉堂、祁文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塬法庭依法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河南扶摇广告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商仲裁字(2023)第28号案申请人商丘德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你方签订的广告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件已经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10天下午3点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商丘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商丘仲裁委员会


  公告

  海拉尔区公证处于2023年5月18日作出撤销(2021)呼伦海证内民字第174号公证书的决定。特此公告。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公证处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