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降低房产中介费势在必行
饱受争议的二手房交易中介费问题,正逐渐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
房地产经纪对促进房屋交易、提高交易效率、保障交易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利用房源客源优势收取过高费用、未明码标价、捆绑收费等问题,加重交易当事人负担,直接影响购房者的利益。这次《意见》的出台,无疑是对于相关乱象的一次有力警醒,必将有利于降低购房成本,让购房者享受到真金白银的实惠。
二手房中介费到底有多高?目前,我国的房屋买卖中介费是按照成交价格的百分比收取的,在热门城市基本按顶格收取。一线城市地段好一点的改善型住房,价格动辄上千万,中介费高达六位数。
事实上,房子的价格总体是由地段、朝向、楼龄、装修、资源配套等自身禀赋决定的,卖一套1000万元的房子和一套500万元的房子,中介提供的服务大同小异,但收取的中介费却因为房屋总价而翻了倍,显然不太合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意见》提出了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这样的做法有助于将不合理的中介费降下来,更加合理地反映中介公司所提供的服务成本。
当然,对于热门城市而言,最大的问题还不在于明面上的中介费,而在说不清道不明的“吃差价”。中介机构“吃差价”,一般多见于房价上升时期的热门城市,要么是利用信息不对称,隐瞒买卖双方两头吃,以“省税”等为由,诱导买家做低总价合同,把实际交易价格和买家支付费用之间的差价吃掉;要么是和卖方协商好,在其心理价位上加价,和卖方“打配合”,房子成交后将溢出部分作为服务费给中介。一些中介公司为了获取更高的佣金,甚至会采取一些不诚信操作,比如擅自修改合同或虚构交易信息等,给购房者带来损失。
对于这种以不透明信息,间接提高购房者的购房成本,甚至涉嫌欺诈的中介乱象,《意见》明确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这些“条条框框”无疑将给中介乱收费、高收费戴上“紧箍咒”。
《意见》明确指向居高不下的二手房交易中介费,但关键还要看各地出台的具体细则。由于我国经纪服务收费是由房地产经纪机构自行定价的,各个地方的市场环境、中介公司的背景等因素不同,各地中介服务费率并不一致,所以在具体实施时,还需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保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相应的细则并依法监管执行。同时,监管部门也需要建立起完善的监管体系,加强对中介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中介费按规定收取,不得在其中夹带“私货”。
只有让《意见》真正长出牙齿,对居高不下的中介费高悬利剑,才能消除老百姓在买房卖房过程中的烦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