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辽源两级法院助力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神经末梢”
多元共治聚合力 春风化雨奏和音
近年来,吉林省辽源市创新提出以建设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基层基础网格体系、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为主要内容的“111”平安建设模式,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法学会、劳动仲裁等多个部门入驻中心,打造将多个纠纷化解渠道聚力的工作模式。
辽源市两级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组建团队入驻社会治理服务中心,通过下沉审判力量,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大力推进以矛盾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基层矛盾化解新实践,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取得显著成效。
入驻全覆盖,助力打造高质量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2020年8月19日,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在龙山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内设法庭开庭审理,敲响了法院审判团队入驻中心的第一槌,法院自此成为各县(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力军之一。
据了解,“111”平安建设模式下,辽源中院第一时间组织各县(区)法院组建团队进驻各地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实现入驻全覆盖。
各县(区)法院还依托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多部门集合的优势,充分发挥法院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以“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常驻统筹、立案庭副庭长进驻窗口、优秀干警组建团队、审判和调解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坐镇”为标准,共选派员额法官7人、法官助理4人、书记员9人,组建了4个专业诉讼服务团队进驻各县(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并以动态调配的方式,确保各团队职业化、专业化、精英化。
结合智慧法院建设要求,各县(区)法院共配套投入资金200余万元用于优化中心软硬件设施,设立诉讼服务窗口、诉讼服务室和智能审判法庭,通过专线与法院信息系统互通互联,实现了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网络平台与法院立案系统、审判系统对接,与人民法庭工作深度融合的全流程诉讼服务。
提质增效,深化群众诉求多元解决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辽源市两级法院还主动融入基层解纷网络建设,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窗口集“诉源治理、材料收转、诉非联动、诉调对接、立案审查、司法确认”等多个功能为一体,为当事人提供精准、全面的诉讼服务,由入驻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的审判团队对群众诉求依法依规处理,即对民商事纠纷实行“一揽子”受理模式,实现群众诉求解决闭环式管理,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多方面调处、全链条解决,并通过探索“人民调解+案件速裁”等模式,全面体现出工作集约化后的提质增效。
2021年4月,百某某因为烧荒引发了山火,蔓延至原告辽源市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栽种、养护的绿化林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万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辽源市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百某某诉至法院。
驻龙山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审判法官受理案件后,了解到被告百某某已73岁,身患多种疾病,没有能力偿还原告的经济损失,为了减少双方诉累,法官主动联系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原告一起来到被告家中进行现场调解。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双重努力下,双方最终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妥善化解了纠纷。
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对多元解纷机制的探索,不仅减少群众诉累,也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增量,快速高效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为社会治理中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截至今年3月31日,辽源市各县(区)法院入驻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受理各类诉前纠纷2136件,诉前调解成功1120件,调解成功率52.53%;司法确认案件157件;审理诉讼案件322件,其中通过速裁程序审理案件60件,其余262件以调解撤诉方式化解。
此外,辽源市两级法院还将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与中心的社会治理服务工作全面融合,强化分调裁审,以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为枢纽,依托网格平台对委派、委托调解的纠纷案件进行全程动态跟踪、协同办理。在工作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深化群众诉求多元解决机制,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为一体,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快速、有效处理和化解群众诉求。
经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撤诉、申请出具调解书、申请司法确认的形式进行程序对接;调解不成功的,在中心组织庭审,既方便群众,又提升效率,形成了“调处化解优先,诉讼裁判断后”的工作格局。
通过持续性的推进工作,辽源两级法院积极调动各类解纷力量,加强诉调对接,构建了“对接关口前移、多方联动调解、分类专业调处、调解贯穿全程”的诉源治理新模式,推动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形成了矛盾纠纷“不升级、不激化、不上行”的良好态势,为全市社会治理取得新成效发挥了重要作用。辽源“111”平安建设模式被评定为吉林省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辽源市被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并获评“平安城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