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正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懂弄通做实
《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在全国出版发行,对我们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学习《选读》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倍感亲切,深受教育和鼓舞,对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充满信心。谈两点体会:
一、牢牢把握法治建设的鲜明政治导向,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选读》中,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离开了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如何把握党的领导和依法执法司法的关系?如何落实在具体的执法司法工作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有些事情要提交党委把握,但这种把握不是私情插手,不是包庇性的干预,而是一种政治性、程序性、职责性的把握。这个界线一定要划分清楚”。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保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提供了明确指引,同时也要求我们执法司法人员善于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和处理法治问题,从政治上看问题、把方向,不断增强在法治领域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牢牢把握法治建设的根本政治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是不是真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也是衡量一种思想理论先进性的根本标尺。《选读》通篇彰显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立场。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更高要求,也在民主法治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具有鲜明的人民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对于人民群众来说,公平正义是最重要的。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是我们党、我们执法司法机关追求的一个崇高价值。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一系列司法为民理念和举措得到有效贯彻,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但面对人民群众的更高需求,我们司法执法机关仍需不断改进和加强涉民生司法工作,进一步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司法为民,真正使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在实践中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