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大名法院“快速稳妥”审理小额诉讼案件
本报讯(记者张君 通讯员李超刚) 近日,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小额诉讼案件作出判决,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5000元,并电子送达了判决书,被告武某收到判决书后表示没有异议,并履行了还款责任。
今年以来,大名县法院以“快速稳妥”为原则,加大小额诉讼适用力度,释明法律规定,创新送达方式,注重调解结案,减少审理时长,收到了良好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严格适用和鼓励适用并重。大名县法院严格把握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一律适用,立案部门在审判系统直接标记小额诉讼案件,并分流至专业团队、专业法官进行审理,审管部门对审理期限提出监管。同时,鼓励法官大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消除法官的风险担责心理。
加强释法明理,提高当事人“认可度”。立案人员在立案前向当事人详细讲解小额诉讼的规定,宣讲小额诉讼程序的便捷优势,发送小额诉讼程序明白卡,提醒当事人申诉权的保护和救济。
加大送达力度,创新送达方式。将小额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小额诉讼程序明白卡同其他材料一并送达。通过统一送达平台,使用电子送达、集中邮寄送达方式,提高送达效率。送达结束后,承办法官及时跟踪,全面了解案情,厘清权利义务,判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如有不能适用情形,及时变更适用简易程序其他规定进行审理。
调判结合,注重调解。承办人对案件作出初步判断,及时提出调解方案,或委托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限定调解期限,对于不能调解的及时开庭审理。判后注重释法明理,听取当事人意见,如案件确有错误的,及时引入审判监督程序进行自我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