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清官胡则

  “清官”指公正廉洁的官吏,这一词汇是在宋元时期民间文学语言被吸纳至官方法律文书的过程中而逐渐形成的。清官文化兴起于宋朝,受宋初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影响,如“心忧天下”的范仲淹、“秉公执法”的包拯、“宽简为民”的欧阳修、“铁面御史”赵抃、“直言正论”的司马光、“立德立言”的张载、“刚直清正”的王安石等一大批赤胆忠心、以国事为重的清官廉吏,在这一时期大量涌现。胡则就是其中一位。胡则(963—1039年),字子正,婺州永康(今浙江永康)人,宋端拱二年(989年)登进士,开宋代八婺科第之先河。胡则是清官典型代表之一,历仕太宗、真宗、仁宗三朝,两度任杭州知州。


  宋初士大夫与清官文化

  在政治上,北宋初建,宋太祖、宋太宗为除五代贪官恣横的积弊,重绳贪官污吏,对于受赇枉法者严惩不贷。清代赵翼说:“盖宋祖……御极以后,用重法治之,所以塞浊乱之源也。……又诏诸职官以赃论罪,虽遇赦不得叙,永为定制……汴河主粮吏夺漕军粮,断其腕,徇河干三日,斩之。”北宋前期整肃吏治颇见成效。此外,宋朝对犯赃官吏施以重典以及嘉赏廉洁之士等举措,均有利于廉明政治的建设。

  首先,宋朝的政治统一为恢复经济提供了较为稳定的社会环境,工商业发展空前繁荣,两浙的富足在“朝廷经费之源,实本于此”一句记述中尽数体现。其次,宋朝注重培养法律专门人才,提高官僚队伍的执法水平。民间则兴起专以“教引讼理”的诉讼之学,多方位推进了司法进步。最后,民间有关清官的剧目、话本、传说、议论等繁多,清官已成为百姓申冤诉苦、祈盼公正的救星。公案故事、清官断案话本等作品在反映文学创作思想的同时,推动了清官文化的发展。

  宋施行重文政策,广开科举之门,取士不问家世,使得轻门第、重才学的观念深刻地影响着民众的价值观念。据《宋史·王禹偁》载,宋太宗在位22年,录取进士总数近1万人。宋朝秉持“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治国方略,让文人、士大夫的社会地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也使他们自觉将自身命运同国家社稷紧密联系,“仕以行道”“达则兼济天下”的精神得到弘扬。


  清官胡则的治理之道

  胡则崇尚“以德正心、以义济世”的儒家思想,其善于理财且长期筹运粮草军饷,经手钱财数以亿计,但两袖清风、毫厘无沾。胡则为官四十七载,逮事三朝,十握州符,六持使节,选曹计省,历践要途,在任期间施惠民之策,缓和社会矛盾,改善民众生活。

  其一,以民为本。清官文化中有着深厚的民本意蕴,以民为本是我国传统社会清官文化的核心,也是仁政思想的表现。胡则在任期间实施不少惠民举措,深得民心。一为天圣三年(1025年),胡则出任福州知州。福州纳土归宋后,官府将大片无主滩涂粗略改造后作为“官庄田”租给当地的佃户耕种,宋太宗则下旨“授券予民耕”,使佃户直接成为田主。后来朝廷试图收走这些已被改造成良田的“官庄田”以弥补财政亏空,胡则三次犯颜直谏,致使朝廷“减其值之半,而民始安”。胡则认为作为地方官要为老百姓做事情,“百姓疾苦,刺史当言之”;如果做不到,刺史可废矣。二为天圣四年(1026年),胡则转任杭州知州,在其上任第三天便带人勘察钱塘江,治理江患,后发布知州令修筑钱塘江堤防。这为后来苏东坡治理环杭州水系和西湖的水患打下了基础。三为明道元年(1032年),江南大旱,粮食歉收,百姓不仅要缴纳皇粮国税,还要交吴越时延续的身丁钱,可谓苦不堪言。年已古稀的胡则上奏“永免江南十四州的身丁钱”。宋仁宗感怀这位三朝老臣的苦心,遂诏令免除衢州婺州的身丁钱。二州百姓感念于此,每家每户都挂着他的画像,四时奉祀。

  其二,清正廉洁。南宋《乾道临安志》中评价胡则“少有清名,尚风义”。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胡则升任屯田员外郎,提举江南银铜场铸钱监,解决朝廷的“钱荒”问题。胡则在视察永丰监时发现,铜矿管理十分混乱,矿难时发。永丰监吏想用重金贿赂,被胡则拒绝。胡则追查恶首,查得贪吏所藏铜数万斤。经过胡则的整顿,永丰监那些胡作非为的官员们收敛了很多,官场风气也为之一正。胡则处理贪吏藏铜一案,被收入中国古代著名司法案例汇编《折狱龟鉴》中。

  其三,经世济民。受永康当地事功文化影响,胡则亦具备实干家的精神和技巧,主张“农商皆重”。一为天禧三年(1019年),时任广南西路转运使的胡则在琼州视察,对遭遇风暴被困于琼州的外商船进行救助和资助,“命琼州出公帑钱三百万以贷之”;琼州官担心外商不守信,请胡则多加考虑。胡则说:“远人之来,不恤其穷,岂国家之意耶?”后外商再至,恪守信用,“输上之货十倍其贷”。此决策不仅展现了胡则的勇气与担当,亦可看出他对商业的重视。二为天圣八年(1030年),胡则升任给事中,权三司使(代理计相,主管财政)。时值大宋朝闹盐荒,为改善国家财源,经盛度、胡则等人讨论后,提出了全面通商的议案,改官盐专卖为商销,并上通商五利之法。“通商五利”即一利解盐荒,二利增税源,三利惠百姓,四利通有无,五利保安定。被宋仁宗采纳。“通商五利之法”体现了重商观念,让朝廷开始重视商业流通,使天下物品流动起来。


  胡则的历史影响

  胡公是从政者的楷模、典范,胡公文化是丽州文化的瑰宝,是浙江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国官德文化的重要代表。千百年来,永康百姓将胡则视为惠泽一方、清正廉明、为民造福的清官,世代敬仰、奉祀,并在这一文化系统中表达和塑造自己的生活意义。胡公文化有坚实的历史基础、清晰的辨识度和广泛的影响力。其一,胡则早年建读书堂、重楼,以便后代读书。晚年又同其弟设胡氏祖训,提倡“至乐莫如读书、至要莫如教子”,数代传承孕育了良好家风。范仲淹作《兵部侍郎胡公墓志铭》:“进以功,退以寿,义可书,石不朽,百年之为兮千载后。”胡则以国为重的为官准则和刚正不阿的道德风范影响深远,据载,仅胡库一村明清两代举人、秀才、贡生就有近200人,涌现了一批清官好官。其二,胡则是宋代婺州的第一个进士,且为永康建县以来官位最高的人物,后世婺州籍的士人们多以其为榜样。其三,胡则被塑造成为地方守护神。传承是对先贤最好的纪念。始于宋代的方岩庙会作为浙江的民俗文化,从宋至今不断被百姓赋予新的内容和形式,逐步发展为浙中一带的重大民俗活动,其核心即“迎罗汉、拜胡公”仪式。永康有“十岁上方岩拜胡公”的传统,这一习俗是父母对孩子传承胡公精神、成为社会栋梁的美好期许。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我们要敬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善于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治国理政的理念和思维。胡公文化中蕴含的如以民为本、天下为公、怀柔远邦等观念,以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的时代价值,以勤廉清正、务实为民的官德传统,对于新时代廉政文化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值得进一步挖掘,不断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作者单位: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