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云南加快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贡献法治力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今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提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这为云南省各级法学会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强化使命担当,认真履职尽责,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要扎实做好深化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开展法学交流、培养法治人才等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法学研究与实践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强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研究,以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为基础,加强法学理论提炼、阐释,不断完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概念、判断、范畴、理论的研究,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的研究。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提升法学研究能力和水平,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理论支撑。

  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研究。云南经济要发展,优势在区位,出路在开放。对外,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和印度洋周边经济圈,积极主动参与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以及中国-东盟自贸区、澜湄合作机制建设,切实抓好区域性国际经济贸易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和人文交流中心建设。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五通”为抓手,扎实推进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不断丰富完善会展平台、公共事务平台、“走出去”平台和开放型经济载体。云南与国际国内特别是与周边国家市场联系日趋紧密,合作交往日益密切,利益融合不断深化。对内,云南不断加强与长江流域、泛珠三角区域、京津冀、成渝经济区和周边省区的交流合作,为内陆省(区、市)和大型央企、民企依托云南沿边开放“走出去”强化服务、搭建平台、当好桥梁纽带,顺势借力加强自身辐射能力建设。因此,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加强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研究,服务云南对外开放,为云南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提供法治保障。

  加强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国家法律研究,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中国梦同周边各国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愿望、同地区发展前景对接起来,让命运共同体意识在周边国家落地生根。目前,共建“一带一路”成为深受全世界人民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地处“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交会的枢纽位置,该区域安全和发展对“一带一路”的建设意义重大。因此,加强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国家法律研究,在维护国家安全、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规则体系,将中国智慧贡献于人类文明。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应当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硬联通”、规则标准“软联通”建设,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为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贡献重要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