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网络购药更便捷更安全

  近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4起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包括美团外卖平台网店销售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药品案、京东商城网店销售医疗机构制剂案、小红书平台网店无证销售药品案、拼多多商城网店无证销售药品案。(4月17日中国新闻网)

  药品网络销售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医药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医药”产业快速发展,网购药品已成为常态化的消费方式,人们用药可及性因此大大提高。有数据显示,医药网络销售规模从2012年的16亿元发展至今已达2000多亿元,市场规模增长迅速。然而,随着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日趋活跃,网上违规出售处方药、非法销售违禁药、无证无资质销售药品的情况时有发生。

  事实上,网络平台无证卖药、卖无证药,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去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诸多规定。其中明确,从事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是具备保证网络销售药品安全能力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仅能销售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未取得药品零售资质的,不得向个人销售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其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如果错用、滥用处方药,轻则贻误治疗,重则危及生命。国家对于药品销售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药品不是想卖就能卖。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不仅阻碍药品网络销售行业的健康发展,更对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造成威胁。各地政府监管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构建完善药品网络销售制度体系,严查质量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药品网络销售规范健康发展。要坚持“以网管网”,充分发挥技术手段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优势,筑牢药品网络销售安全底线。聚焦公众关切,讲解安全用药科学方法,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升公众健康素养,促进公众健康。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要把药品安全放在首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对平台入驻企业的管理,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工作,严守药品安全底线,把法律红线贯穿于销售服务全过程。

  围绕药品网络销售,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社会协同的药品安全共治格局,不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方能够保障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