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完善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 夯实网络强国法治基石

——浅谈《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3月2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明确网信部门行政执法范围,完善立案制度和立案标准,规范办案流程和时限要求,推动网络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规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规定》积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贴依法管网治网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完善网信部门执法工作机制、行政执法程序,保障网信部门执法工作有章可循,助力构建全国一体、上下协同的网络执法工作机制。


  夯实管网治网执法基础 推进网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近年来,我国网络法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重要成果。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相继出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等部门规章以及《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陆续实施,对我国网信事业发展提出新的要求。为落实法律法规,全国网信部门不断加大网络信息内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网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这对完善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则,保障网络执法工作有序进行,提出诸多要求。

  在此背景下,《规定》的发布具有三大重要作用:第一,对国家及地方网信部门的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流程提出明确要求,如要求网信部门对执法案件的管辖、立案、调查、取证、听证、约谈和执行依规而行,切实推动管网治网工作规范化。第二,保障网络执法工作程序的合法正当。《规定》规范和保障网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要求网信部门执法事项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实现执法过程公正公开,避免执法主体随意扩大执法范围,强化行政处罚的正当程序,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第三,推动网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规定》要求网信部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化执法活动效力,提升网信部门执法行为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为推动中国网信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注入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力量。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保障相对人权利

  相较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7年5月发布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规定》进一步明确网信部门行政执法范围,保护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为网络法律法规规范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厘清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的职权。《规定》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上位法纳入制定依据,明确县级以上网信部门依职权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处罚案件。

  完善网络违法行为的地域管辖要求。《规定》明确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网信部门管辖,扩大确定管辖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范围,新增网络运营者相关服务许可地和服务器所在地,即,根据网信执法工作特点对执法管辖权分配进行优化调整,确保网信执法工作有序进行。

  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规定》明确,网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确需有关机关或者其他行政区域网信部门协助调查取证的,应当出具协助调查函,协助调查函应当载明需要协助的具体事项、期限等,这有助于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网络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明确涉及国家安全案件的执法程序要求。《规定》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下网信部门发现其所管辖的行政处罚案件涉及国家安全等情形的,应当及时报告上一级网信部门,必要时报请上一级网信部门管辖。这进一步建立涉及国家安全案件的报告制度,从严打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

  建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规定》要求,对事实清楚、当事人自愿认错认罚且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行政处罚案件,网信部门应当快速办理。这对部分案件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实现繁简分流提供了依据,有利于提高执法效率,保证办案质量。

  明确“不予处罚”的情形。《规定》指出,“违法事实不能成立”“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等情形不予行政处罚,切实提高执法精细化水平,促进数字经济有序健康发展。

  强化网络执法监督检查。《规定》指出,网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网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有权申诉或者检举;网信部门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这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有利于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加快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 推动规范要求落地见效

  徒法不足以自行,为推动《规定》落实,建议下一步加强三方面工作。

  推动全国网信部门学习贯彻《规定》要求。网信部门执法应严格落实《规定》要求,将程序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法行政,不断规范网络执法行为,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确保案件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程序规范合法、处罚精准适当、执法文书使用规范,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网信部门作为执法主体的权威与公信力。

  强化网信部门执法队伍建设。网信部门应努力抓好网信队伍建设,实现网信执法人员执法程序培训常态化,建立健全网信部门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考核、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确保执法人员依照程序规定展开执法工作,打造高素质的网信执法队伍。

  向行政相对人释明执法依据与具体程序。网信部门应注重加强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在进行行政执法时应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主动向其解释执法依据和程序,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申辩,对接受的投诉和申诉及时处理,推进网信部门执法工作公开化、透明化。

  (作者单位: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