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启动“春日亮剑”执行攻坚行动
本报讯(记者王蓉 通讯员任宇昕) 3月20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举行“春日亮剑”执行攻坚行动启动仪式,标志着该院“春日亮剑”执行攻坚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据了解,该院此次攻坚行动重点针对涉副中心建设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受疫情影响拍卖房屋、土地类后无法交付的案件,以及其他涉民生疑难复杂执行案件等8类案件。经过系统梳理,该院共梳理出纳入此次攻坚行动的案件237件,其中涉及房屋、土地腾退的案件共45件,涉及副中心建设的案件5件。
启动仪式结束后,该院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80余人,立即开赴执行现场,腾退一所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拒不腾退的房屋。
原告吴某与被告徐某、常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通州法院判决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判决二被告配合原告办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网签登记备案撤销手续;同时,二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1050万元及利息并支付原告违约金510万元。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通州法院依法查封并拍卖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的房产。
据了解,本次行动腾退房屋为三层独栋别墅外带一环形院落,现场物品情况复杂,腾退难度较大。腾退现场被执行人常某及其家属采用软对抗的方式试图逃避执行。该院执行局负责人从该案案情出发,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愿意配合法院腾退工作。
腾退行动在全体干警7个小时奋力工作中顺利结束。北京市人大代表单军、马凤强全程见证了启动仪式,对该院执行干警在强制执行中展现出的良好风貌给予充分肯定。历时5年的腾退“骨头案”顺利执行完毕,为通州法院“春日亮剑”执行攻坚行动打下良好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