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一案十查”办案规定推动检察综合履职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崔娟)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部署,提升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未成年人检察规范化、专业化、精准化工作水平,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石嘴山市检察机关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案十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从刑事诉讼合法性、强制措施精准性等10个方面入手,要求石嘴山市检察机关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深度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最大程度减少司法程序对涉案未成年人造成的负面影响。要依托刑事案件办理,细问、细审、细查,全面发现家庭监护不当、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遭受侵害、强制报告及入职查询制度落实不力等问题,从源头上阻断侵害、排除隐患。要摒弃“就案办案”的陈旧模式,从“治标”办案思路转变为“标本兼治”综合审查,深入挖掘每个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背后存在的社会问题,用追求极致的精神提升办案质量,以检察能动履职主动参与到社会综合治理中,最大限度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下一步,石嘴山市检察机关将继续践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与“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每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精打细磨,全面推行“一案十查”办案规定,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双向、综合、全面保护。